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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公開發表。究竟要不要發表,在黨內發表或黨外發表,並請中央決定。&ot;
鄧小平看了喬木的文章,很滿意,說這篇文章是對前一段反對精神汙染工作的總結。1月11日作了以下批示:&ot;喬木同志:這篇文章寫得好,可在人民日報發表或轉載。由教育部規定,大專院校必讀。文藝、理論界可組織自由參加性質的座談,允許辯論,不打棍子。&rdo;
反對精神汙染的前前後後
十三 胡耀邦對&ot;清除&rdo;的提法提出異議
1984年1月24日,胡喬木的文章在《人民日報》發表,鄧小平的批示也傳達下去了。理論界進行了討論,在大學生中也開展了教育活動。但事情沒有完。主要原因是胡耀邦的態度沒有變化。
1984年2月11日胡耀邦到上海。在從飛機場到市區錦江飯店的途中,他與陪同的人談到清除精神汙染問題時說,我曾經和幾個同志議論過關於清除精神汙染這個提法是不是合適。小平同志講話中,講了十一個字:思想戰線不要搞精神汙染,是十分正確的,也是有嚴格政策界限的。後來我們在決議中,提出了&ot;清除精神汙染&ot;,這個提法恐怕不夠合適。當然,這不是追究哪個人的責任,我們都是舉過手的。精神汙染就像個人主義、唯心主義一樣,是無法清除的。所以,這個提法理論上站不住,實際上也辦不到。這點意見請你轉告國棟同志,請他們也研究一下,推敲一下。
當時陪同胡耀邦的是阮崇武,他於1985年9月接替劉復之任公安部部長。阮從上海回來後搞了個材料,而且強調,這個記錄稿是回來追憶的,可能不準確,但意思是不會錯的。阮崇武強調&ot;意思是不會錯&ot;是對的。因為很快胡耀邦又講了同樣意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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