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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管了。我們幾個人商量,讓我同蘇沛、滕文生再搞一個稿子吧,著重講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說不同性質的兩類矛盾就應該用不同的方針進行處理,這就形成了第三稿。誰也沒有送,連胡喬木也沒有送。
毛主席對鄧小平、胡喬木有意見,同這個稿子沒有關係,因為這個稿子還沒有出來。不存在這個稿子惹了禍的問題。從鬥爭的實際情況來看,不是因為抓住了《論總綱》,而搞&ldo;反擊右傾翻案風&rdo;。就對鄧小平看法的變化來說,過個稿子沒有起什麼作用。但是到後來&ldo;批鄧&rdo;的時候,這個稿子確實成了一個把柄。所謂主體兩翼:《論總綱》是主體,《匯報提綱》、《工業二十條》是兩翼。
華國鋒當總理後,&ldo;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rdo;中,他要人經過國務院政治部副主任對我說,聽說你有這麼一個稿子,是不是拿來給我看看。1976年2月底,我把稿子送給他,第二、三稿都送了,還專門寫了一個報告,談寫這篇稿子前後的情況。實際上參加這個稿子的人有胡績偉、餘宗彥(他是我延安馬列學院的同學)、蘇仲、滕文生。報告中我沒有提他們的名字。報告中講,這既不是鄧小平授意,也設有經鄧小平看過。儘管起草的幾有好幾位,這個文章政治上要負責的是我,每個論點,每個提法,每句話,都由我負責。這份報告我留了底,全文如下:
國鋒同志:
一九七五年九月二十幾號,在我們讀了毛選五卷一篇文章的整理稿後,胡喬木同志談起報刊關於三項指示的宣傳,認為對安定團結、把國民經濟搞上去這兩項指示的宣傳太少,很需要寫一篇全面宣傳三項指示不可分割的文章,他叫我寫這篇文章,我說,我多年不寫文章了,有困難。他說,可以叫幾個人幫助一起寫,四五千字的文章,有兩三天就夠了,並不難寫。他提出了文章佈局,開頭一段寫執行毛主席的三項指示後,我們的工作有了進步。但是由於沒有全面執行,有的只是執行了一項,有的只執行了兩項,所以各地方、各部門的工作發展不平衡。接著分三段寫三項指示之問的關係,一段寫第一項指示與第二項、第三項指示之間的關係,一段寫第二項指示同第一項、第三項指示的關係,一段寫第三項指示同第一項、第二項指示的關係,總結起來寫一段,要全面貫徹執行三項指示。關於內容,他叫我把鄧小平同志幾次談話記錄找來好好研究一下,把他講的有關意見組織到文章裡去。過了兩三天,他告訴我寫文章的問題已經向鄧小平匯報。鄧小平同意寫,並且說,經過胡喬木主持修改後,交給他,由他約國務院幾個同志討論修改,報送毛主席審閱,如果毛主席同意,再經政治局討論修改透過,交人民日報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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