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6 頁)
。他應該是很缺錢吧,可奇怪的是花錢的時候一點
兒都不吝嗇。
那時大家吃住在一起,午飯在院子裡自己做,他
搶著跑忠義市場買菜,洋芋或空心菜,永遠是這兩
樣。晚飯在小館子解決,他又搶著埋單,不過是幾份
米線、兩盤冷拼,搶得和幹仗一樣,賣唱的收入越
差,他埋單的次數就越多,誰都拗不過他。我那時候
瘦,他說,大冰多吃點兒,多吃點兒,還用筷子給我
夾菜。
他不會用公筷,也並不知道那時候的我有信用卡
和存款,還有一個電視主持人的身份。
於我而言,最初街頭賣唱是件好玩兒的事,是種
新鮮的人生體驗。
從拉薩唱到麗江後,每天的賣唱慢慢演變成了儀
式化的例行日程,履行得比吃飯睡覺還要認真,不唱
就好像少了點兒什麼。而大軍加入後,街頭賣唱又慢
慢地變成了一種必須要履行的義務,我很喜歡看到生
意好的時候他那副怡然自得的成功人士的嘴臉,我希
望他能多賺點兒。年復一年,後來只要在麗江,就會
每天去幫大軍打鼓,一直到今天。
可是光賣唱能掙幾個錢呢,每天吃點兒飯、交個
房租就口袋空空了,抽菸基本靠蹭,喝酒基本靠賒。
我有個流浪歌手兄弟叫金剛柱子,第一屆雪山音樂節
的時候結識的。他燃臂供佛,左胳膊上有三個大香
疤。柱子有一首描寫流浪歌手生態的歌叫《接著操
練》:
那一天房東大姐說/你再加五十塊錢/ 下一個月
我的臉上又多了一絲疲倦/一天天啊東奔西跑為了
賺點小錢/ 吃一點飯買個撥片/ 換幾根琴絃……
柱子後來出家,不能彈吉他讓他很難受,聽說還
俗後一直繼續安貧樂道接著操練,但依舊交不起房
租。
麗江的賣唱市場競爭漸漸白熱化,考慮再三,我
和另外一個兄弟路平決定盜版自己的音樂作品。最
初,我們嘗試著做了一批CD ,用最原始的手段DIY
,去批發電腦光碟一張張地翻刻,刻壞過路平一臺光
驅。封套是牛皮紙手工糊的,封面手繪。
定價的時候,我們有分歧,老路說:“10 元一
張。”
老路啊老路,麗江粑粑都5 元一個了……
老路說:“那15 元一張。”
老路啊老路,風花雪月都20 元一瓶了。
老路說:“賊他媽……30 元!”
老路啊老路,願意掏30 元買一張流浪歌手專輯
的人,還會在乎多掏20元嗎?
老路和我最初50 元一張賣原創專輯的時候,一
直是低著頭彈琴的,完全是一副昧了良心的模樣。奇
怪得很,賣得出奇地好,第一天賣出了16 張碟,這
相當於單純賣唱一個星期的收入啊。晚上數錢的時
候,老路、大軍、大松圍成一圈,一張張做賊心虛、
紅撲撲的臉……這麼多年過去了,想想就好笑。
可是,後來有一天我坐在我濟南的家中,一張張
整理兩岸三地N 個知名歌星的簽名EP ,撇著嘴念那
些龍飛鳳舞的贈言時,我念起當年那些未曾沾染人間
煙火的民謠,我依舊浪蕩天涯的兄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