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辯難(上)(第2/2 頁)
道:“臣先回答皇上第二問,朝廷現在沒有這筆治河的銀子,但治河事等不得,臣只能想別的辦法,擔點惡名沒甚麼。”
又奏道:“皇上第一問——臣以為,若每個勳貴喪禮都要個面子,朝廷可以做這個買賣。畢竟只從勳貴家裡拿銀子,爵位給了死人,與朝廷、與民都無傷。”
朱翊鈞聞言苦笑道:“老先生勿要耍笑,你的意思吾明白了,可是要諫止開皇店的事?”
張居正這才抬起頭道:“聖明無過於皇上,就算皇店開業,只賣奢侈之物,只掙顯宦富商之銀,仍有五大弊,臣試為皇上言之。”
“一則移風易俗,助長民間奢侈之風。奢侈之物,不足暖,不足食,上欲無節,眾下肆情,奢欲之興,百姓受殃毒也。”
“二則勳貴、官員之家,面上光鮮實則入不敷出的所在多有。像朱時泰那般,國公府只剩個表面光鮮,仍要面子排場的人何其多也?大用奢侈之物,其錢何來?只能加重盤剝,有害於民。”
“三則皇店之設,與民爭利,用胰子多一家,則用皂角的小民就少賣一份,此弊,臣召對時已經給皇上回奏過了。”
“四則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皇上經商,天下眾王、勳貴更加大膽放肆,其能像皇上般約束眾宦,不許害商民否?或受短利,時間一長,天下商業盡數積於權貴之手,此皇上所樂見耶?”
“五是不免朱門酒肉之飢,貧富兩端,怨恨日深,稍有挑撥,則生動盪!”
張居正提出五弊後,又低下頭,等著皇帝回答。
朱翊鈞沉吟一下,張居正要關了皇店,相當於斷了朱翊鈞的財源,斷乎不可。但此時此刻,如果不說服了他,朱翊鈞料下一步就是科道暴風驟雨般的奏章洗禮,到時候動搖了李太后,大事去矣!
心中想了想措辭,朱翊鈞道:“老先生言過其實了。吾與你一條條的說,我也說五條。”
“一則,皇店並未盡數賣奢侈之物也。其所營種類,百姓日用之物,佔了大多半,只不過精美些,價格貴些。這些東西,豪富之家本來也要用,老先生所說第一條,朕不敢苟同。”
“二則,老先生說勳貴、貪官會為了買皇店的東西去加重盤剝,朕只反問一句,若沒有這些,他們會稍減否?”
“三則與民爭利事,稍後再講。四是眾王、勳貴營商之事,朕問先生,現在我大明之豪商,背後哪一家沒有鐘鳴鼎食之家支撐?”
“最後,朱門酒肉之譏,朕自有辦法解之,為建學校,興醫院,做慈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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