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五人組多少有點後悔了(第2/2 頁)
這麼一對比,強烈的落差,讓她們感覺到有點淡淡的憂傷。
整個寢室五個人都想到一塊兒去了,所以直接讓整個寢室陷入了安靜當中。
五個人這個時候多多少少有一點點後悔當時拒絕跳槽了。
這個後悔現在還不是特別的深,畢竟她們依然覺得小公司的前景還是有限的,還得是在大公司。
所以目前這個情況,還是繼續熬一熬吧。
不過這一夜,對於五個人來說,睡的都不是特別好。
自己可以口頭上安慰自己,小公司沒大公司好,但對方現在是實打實的開始賺錢了,這一點是怎麼樣都不能改變的。
……
本來tens Media娛樂公司都打算暫時擱淺推出女團的計劃了,現在突然看到林溪賺錢,就想要推出來。
可惜這個流程還是需要一定的時間的。
和對方走流程比起來,林溪的商演來的比較快。
第二天早上,林溪來到公司,目前負責對接公司所有藝人商演的尹賢麗就跟林溪彙報。
“社長,早上九點出頭的時候,有兩家公司打電話過來,想要邀請T-ARA去演出。”
“我是按照您所說的3000萬價格對外報價,他們同意了。”
“時間分別是在明天下午三點鐘,還有明天晚上的七點鐘都在首爾。”
3000萬的一個女團成員的出場費,不算高,就一個二線的女團成員而已。
一線女團是至少五千萬以上的。
不得不說,女團就是比一個人solo要賺的多。
當然了,分成之後,分到女團的個人手裡面肯定沒有一個人solo賺的多。
但是分到林溪的手裡面多了呀。
就好比李知恩,一次演出800萬上下,林溪只能分500多萬的韓幣,但T-ARA出去演出一次,林溪可以分到2100萬的韓幣。
“可以,答應下來,安排上素妍的行程就行。”
“可是社長,我們公司就只有樸素妍,另外的五個替補成員還沒找齊呢。”
林溪這才想起來,自己拜託找五個人替補的事情,現在還沒有著落。
“沒事,我現在去一趟tens Media娛樂公司,把人借過來就行。你等我訊息吧。”
“好的。”
隨後,林溪就立馬離開公司,前往tens Media娛樂公司。
林溪就是這麼想的,對方現在反正沒有推出女團的計劃,就是自己的人才庫,借用一下就行了。
明天的演出有兩場,可以賺到6000萬。
而樸素妍她們五個人,一天是1300萬,林溪這邊照樣還賺4700萬。
林溪得讓樸智妍她們眼紅眼紅。
林溪給她們的價格是1300萬一天,tens Media娛樂公司頂破天和她們三七分成。
五個人頂多只能拿到390萬,五個人一分,還不到80萬。
林溪這邊扣除邀請他們的費用之後,還有4700萬。
樸素妍三成,就是1410萬。
80萬和1410萬,就問你眼紅不眼紅。
讓她們感受到這樣的落差,才會有想要離開公司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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