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挖牆腳,林溪是認真的(第1/2 頁)
在中午12點的時候,林溪就來到了一家咖啡館。
走進咖啡館,林溪問了一下服務員座位號,隨後就看到在約好的靠窗的位置上,一個拿著報紙,非常斯文的40歲左右年紀的人。
這個人就是林溪今天中午約好的金牌獵頭,柳成俊。
林溪走了過去,在柳成俊的對面坐了下來。
注意到有人坐下來之後,柳成俊立刻就放下了手中的報紙。
“林社長,久仰大名。”
柳成俊立刻坐直身體,笑著跟林溪握手。
“柳先生,你才是讓我久仰大名。在獵頭這個行業,你可是讓人如雷貫耳。”
林溪簡單的客套了一下。
“林社長過獎了。你這麼年輕,就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公司,才是讓人羨慕。”
柳成俊簡單地客套之後,就直接進入了主題:“這次能有機會為林社長服務,是我的榮幸。不知道林社長這一次是希望我幫你挖哪家公司的藝人呢?”
“其實他們目前還不是藝人,只是tens Media娛樂公司的練習生。”
“練習生?”
柳成俊的眉頭微微的皺了一下。
作為獵頭,收費的標準一般都是按照挖的人的工資標準來的一定比例進行收費的。
挖藝人肯定不可能按照這個標準來進行收費,但基本上價格都是不低的。
如果是讓他挖練習生,林溪能給多少費用呢?
當然了,這要是在以前經濟行情好的情況下,柳成俊作為業內有名的中介,不是大公司的工作,柳成俊是不會接的。
現在經濟行情不行,已經幾個月沒活了,所以今天才會破例來和林溪這種小公司的社長見面。
林溪注意到了柳成俊皺眉頭的表情,知道柳成俊多少對於自己的業務工作有點輕視。
林溪淡淡一笑:“柳先生,她們雖然是練習生,但我需要你幫我挖五個人。”
“根據我的瞭解,如果是挖不是特別紅的藝人,也就是三線藝人,一個人應該是在5000萬左右,那我就按照這個標準來支付。”
“柳先生,這個費用你覺得怎麼樣呢?”
這話一出,柳成俊立刻就來精神了。
現在林溪只是讓他挖練習生,就給這個加錢,這個錢不要太好賺呀。
柳成俊立馬熱情起來了:“林社長,你能給這個價格,自然是讓我感受到了你的誠意。”
“對方是大公司,一般合同上的違約金會比較高。”
“違約金方面,你的預算是多少呢?”
做娛樂行業方面的獵頭不是這麼好做的。
客戶雖然願意挖人,但違約金也不能是天價。
所以,娛樂行業的獵頭還是需要使用一些下三濫的手段的,比如挖出一些這家公司的黑歷史之類的訊息和對方談判,來降低解約費的費用。
要是這點本事都沒有,娛樂行業就不需要獵頭了,僱主直接和對方談,幫看中的藝人賠違約金解約就行了。
“違約金我的預算是一個人兩個億,合計十個億韓幣的違約金。”
十個億,相當於800萬軟妹幣了,只是挖五個練習生,已經相當給力了。
李知恩現在要拼命演出兩個月,才能幫林溪賺到這筆錢呢。
不過,等T-ARA女團捧紅之後,林溪相信一個月給自己帶來的絕對不止是800萬軟妹幣。
有這麼高的違約金預算,柳成俊覺得事情就很容易了。
如果一個練習生,兩個億韓幣都不夠賠,就誇張了。
“林社長,你有這個預算,我的工作難度大大降低了,我更有信心幫您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