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商演接連不斷,開始賺錢(第1/2 頁)
走進公司之後,李知恩就主動開口:“歐巴,我先去二樓練歌了。”
還不等林溪說話,一旁的樸素妍就走了過來。
“社長,剛剛已經有三家公司聯絡我們了,希望能請知恩去表演。”
“哦,這麼快啊。”
林溪知道,火了之後,各種商務演出,是斷然跑不掉的。
“都有哪些型別的演出。”
樸素妍看著自己記錄的本子,說道:“第一家是位於首爾的一家商場,他們下午兩點有慶祝活動,希望可以請知恩客串一首《好日子》,給的出場費是60萬韓幣。”
六百萬相當於五萬軟妹幣,價格其實還算合理。
李知恩畢竟才剛剛火,能給這麼多,算是相當不錯了。
“第二位客戶是請我們去參加他們公司的慶典,是明天上午十點,在釜山,要求是唱一首《好日子》,給的出場費是650萬韓幣。”
“第三位客戶是請我們去仁川的美食街的開業活動,是明天下午兩點,要求是唱三首哥,《好日子》必須是壓軸,給的出場費是1200萬韓幣。”
“時間上沒問題的話,沒理由拒絕客戶。”
說話的時候,林溪看了一下李知恩。
“我沒問題。”
李知恩立馬回答。
現在李知恩巴不得趕緊賺錢,所以怎麼可能會拒絕。
而且這麼多錢,是李知恩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所以李知恩這會兒內心開心的不得了。
“知恩,下午唱歌,可千萬別緊張,放鬆一點,別因為緊張弄砸了。”
“嗯。”
“素妍,你現在帶著知恩去做準備。下午出發的時候,我會請好保鏢的。”
林溪其實昨天已經招聘了人事部。
現在人事部的負責人正在人才市場招聘,所以應該能招到保鏢。
如果招不到,林溪就先花錢從專業的保鏢公司僱兩個。
李知恩現在火了,又是一個十五歲的女孩子,出門如果沒保鏢,肯定是無法讓人放心的。
“素妍,你記住,出去活動,你是經紀人,必須要以保護好藝人的安全為首要條件。”
“另外,客戶雖然是金主,但不允許他們提出過分的條件,知道嗎?”
“我們只需要完成我們的表演工作就行了,其他過分條件,一律拒絕。不論對方是誰,不用擔心得罪他們。”
這一點,林溪必須要和樸素妍講清楚。
樸素妍身為南韓本地人,對於財閥本身就有畏懼。
南韓的人一輩子從生老病死,都離不開財閥,所以遇到財閥的威脅,可能就妥協了。
但是在林溪眼裡,財閥沒什麼了不起的,沒有不能得罪的。
南韓財閥這麼多,利益交錯,哪怕是得罪最大的財閥,只要有利益,就不會有永遠的敵人。
又不是沒見過三瑆集團和競爭對手一邊打官司,一邊合作的。
林溪現在公司還小,但不是什麼財閥都得罪不起。
只要不是得罪那種直接可以封殺林溪公司的財閥,讓林溪賺不到錢,都不需要太擔心。
林溪的話,樸素妍當然是知道在指什麼了。
林溪能說出這麼強硬的話,讓樸素妍感覺,李知恩真的是找到了一個靠譜的貴人。
“社長,我知道了。”
“去吧。接下來知恩的商務活動你發郵件給我就行了,我沒反對,你就直接安排就行。”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現在就連續接到三場演出了,林溪相信,在樸素妍和李知恩還沒回到公司,肯定又會有商演聯絡過來。
到時候就是連軸轉,哪有時間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