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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眠把自己和大明星曲幽相貌相似這件事當作驕傲,童言無忌道:「媽咪,你看我和姑姑像嗎?」
安溪道:「像……」
眠眠嚮往道:「姑姑在電視上真的好漂亮啊,我長大要和姑姑一樣漂亮,還要穿很多很多漂亮的裙子。」
「媽咪,拍戲好玩嗎?姑姑說演戲很有趣。」
安溪道:「演戲可以很有趣,也可能一點也不有趣。不管是什麼事,如果你很喜歡,那你就可以讓它變得有趣。」
眠眠聽得懵懂,並不明白這句話的道理,只說:「我喜歡演戲,我在學校還參加了……」
安溪在家休息了一週。
這一週,眠眠和安溪鬧過好幾次小矛盾。起因都很簡單,也都很類似。
眠眠想做某件事,安溪不讓她做,於是眠眠就會不滿,繼而發起脾氣,並衝著安溪大喊:「奶奶和姑姑都會讓我做,你為什麼總是限制我!」
雖然只是一些無關緊要的瑣碎爭執,但安溪卻有一種眠眠正在離她越來越遠的清晰預感。
孩子長大以後,總會有自己的脾氣和個性,會想要去嘗試各種家長不同意他們做的事,這種情況本身很正常。
生活總是免不了矛盾與爭吵。但在眠眠和安溪這裡,事情就變得不一樣了。
因為每當安溪以母親的身份去阻攔,去限制眠眠做某些事的時候,曲幽卻會以救世主一樣的身份降臨,然後包容並給予眠眠想要的一切。
而那個阻攔著眠眠的安溪,會變成眠眠眼裡的壞人。
如果安溪和眠眠是真正的母女,那她們只要堅持過那一段時間,等眠眠真正長大,一切就會好起來。
但她們不是。
安溪在曲家的身份,太尷尬了。
一天晚上,安溪與眠眠一同看電視,看到銀幕裡的曲幽,眠眠驚喜又自豪道:「是姑姑!」
於是安溪問眠眠:「很喜歡姑姑嗎?」
眠眠用力點頭:「嗯!」
安溪摸了摸眠眠的頭:「那就好。」
就是這一天,安溪突然想通,她應該灑脫一點,放手讓眠眠自己去做選擇,也放手讓自己去更努力的拼搏事業。
一週休息結束,安溪被經紀人帶著去拍了幾組照片,又拍了一段《師尊》的宣傳影片。
《師尊》將會在十月,國慶期間上線開播,這幾天就會陸續投放宣傳物料和廣告。
宣傳影片錄完,經紀人問安溪要不要接一個科幻電影小配角,戲份雖然不到兩分鐘,但得到國外去拍,可能要花十來天時間,會比較麻煩。
但安溪同意了。
第二天,安溪獨自帶著她和曲幽工作室的簽約合同,去律師事務所,找律師看仔細看合同條款。
她與曲幽工作室簽了三年,提前解約肯定是要賠錢的。安溪想知道她提前兩年解約要賠多少錢,以及三年期滿以後,安溪是否真的能順利解約走人。
律師看完合同以後,告訴安溪,關於賠償部分合同寫得很模糊,是根據工作室前期對安溪的資金投入,以及預期將得到實際未得到的收入綜合疊加的。
直白點說,就是賠多少錢,全看工作室想要多少。
而且關於續約,合同說如果在三年期滿當日未解約,則視為自動同意續約三年,也就是說,如果那時工作室找理由拖延一天,安溪這邊就預設被再簽約三年。
律師最後建議安溪與工作室私下協議解約。
這個結果安溪並不意外。
安溪也不打算現在和曲幽談解約,她要等到《師尊》上線,她的名氣起來,能在解約後順利找到下家,再去和曲幽談。
8月19日,安溪去往國際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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