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被審訊(第2/3 頁)
作人員坐在桌子後面,桌子上放著記錄本和錄影機。
桌子前面一米遠,是一張矮小的茶几,茶几後面是一張椅子,李振華就被安排坐在這張椅子上。
兩個訊問人員居高臨下進行問詢。
唯一和公安局審問嫌疑人不同的是,李振華的雙手雙腳不用固定,也就是不上銬。
“姓名?”
“李振華。”
“職務?”
“青山鄉政府鄉長。”
一切都仿照公安的審訊程式展開。
“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把你叫來嗎?”一個問詢人員問,另一個做記錄。
“不知道!”李振華平靜地回答。
“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一個問詢人員用手指頭敲擊著桌子,裝模作樣道:“如果我們不掌握相關證據,我們會找你嗎?”
“既然你們已經掌握了,幹嘛還要問我?”李振華冷冷道。
問詢人員一怔,又說道:“我們只給你一個坦白從寬的機會。你知道,你自己說出來和讓我們查出來性質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你不要負隅頑抗,老實坦白交代!”
“我不知道你說啥,我也沒有什麼好交代的。”李振華冷漠地說。
“看來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問詢員色厲內荏,“告訴你,我們的調查人員已經趕赴你們的工地,審查了工程開支,已經掌握了你違法犯罪的證據!我勸你老實交代,爭取從輕處罰!”
呵呵!
李振華心中暗笑,這兩個雛鳥,明顯就是進行有罪推定,認為修路這麼大的工程,李振華作為負責人,一定貪汙吃回扣了。
可惜他們打錯了算盤,那些工程款,詳細到一分一角,都是經村委稽核開支的,根本沒有人亂花一分錢。
並且每一筆收支,村委、支部都會進行公示,基本沒有貪腐的空間。
李振華更是完全不經手具體業務,經得起任何審查。
“那你們查出來什麼沒有?”李振華冷冷道。
“是我們在審問你,不是你問我們!”問詢員很生氣,敲著桌子。
“審問?”李振華緊緊盯著他的眼睛,厲聲道:“如果你們查出我違了法犯了罪,你可以審問我。現在你說不一個子醜演卯,憑什麼審問我?”
李振華突然強勢反擊,問詢員被嚇了一跳。
虛張聲勢道:“事情總會查出來的,你不要張狂,到時候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呵呵!”李振華冷笑。
他絕對信得過吳有才、陳芳她們,這些人想當然地想打他經濟違法的注意,註定會失望。
李振華冷冷道,“一,我沒有犯罪,你們無權審訊我。二,我沒有任何過錯,不知道你們找我來這裡是為了什麼。三,請找你們領導來!”
幾句話,無比輕蔑,把兩人的口堵死了。
兩人瞠目結舌,震驚的說不出話。
他們設定這樣的審訊方式,並不符合行政詢問的方式,他們只是想營造一種環境,壓迫對方的心理,迫使對方主動承認罪行或者錯誤。只是沒想到,李振華一針見血,直接指出他們的所謂審訊是不合法的。
更是拒不承認任何錯誤,直接掐滅了他們繼續誘供的企圖。
最後,又直接無視了他們,指出他們級別不夠,無意與他們對話!
的確,李振華不是犯罪,他們無權像對待犯罪一樣審訊他。
從級別上來說,李振華是正科級,和他們局長同級,而他們只是局裡的科員,低了兩級,李振華不鳥他們,他們還真沒辦法。
在這兩個前提之下,李振華不承認錯誤,也就不奇怪了。
三點,每一點都直指他們的軟肋,讓他們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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