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舞臺(第1/2 頁)
厲夕巖全國巡迴演唱會的巡演訊息公佈,立刻衝上熱搜榜第一名。
粉絲為他重新出山而歡呼雀躍,演唱會上會演唱一首新歌。
他的歌傳唱度和知名度都很高。
厲夕巖,這個名字,便是口碑。
在這個網路飛速發展的時代,很多歌手的音樂在大海中淹沒,厲夕巖的歌卻能一首接著一首火起來。
他在市中心的小酒吧裡看上了一個樂隊,連續去了好些天,大概摸透了,這個樂隊主唱不是很固定,一個月前換了個主唱,當前這個主唱是臨時替補。
鼓手,吉他手,貝斯手和鍵盤手也都是業餘的,卻配合默契,聽說合作了多年。
這家酒吧離舞室很近,厲夕巖最近在籌備演唱會,近日,他每天結束演唱會後,都會來酒吧等米情下班。
他坐在老位置,米情小跑進來,搜尋一圈,鎖定目標,朝他飛奔過來。
這家酒吧風格不同,和大多數酒吧相比,秩序很好,來這裡的人大多數是來喝個酒,和朋友聊聊天,放鬆放鬆,聽聽歌。
米情跑過來,故意跌到他懷裡,仰起頭,話語自帶嬌意,“等很久了嗎?”
“沒有。”他親暱地環著她的腰,“看那裡。”
米情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臺上有一個樂隊,樂隊主唱很年輕,唱功水平一般,但其他人卻很默契,看起來年齡不會低於30歲,有的要從40往上數,看得出來,合作多年。
可以合作很多年的樂隊,他們彼此之間早就成為了很默契的是知己和朋友。
米情記憶回到初三時,那也是個類似這樣的清吧,厲夕巖當時在酒吧駐唱,莫名的,她滿心感懷。
那時候他每天不停地打工賺錢。
米情靠在他懷裡,“你看上他們了?”
“嗯。”他說:“想不想上去試試?”
米情最近也在學唱歌,厲夕巖演唱會的新歌是要他們兩個合唱。
她完全不太會唱歌的人,經常被他單獨訓練。
米情很期待,也很緊張,想到那場景,和他站在臺上一起唱歌,應該會鄭重而神聖,所以她練得很認真,學會了好幾首歌。
“你沒開玩笑?我去?”米情震驚地從他懷裡竄出來,“我唱不好,會不會砸了你的招牌?”
厲夕巖有趣地捏了一下她的臉蛋,淡淡道:“唱那首新學的老歌吧。”
米情撅嘴看著她,“幹嘛!”
他開玩笑道:“唱砸了別說我教的。”
米情:“……”
米情唱了兩首,先唱了手老歌,然後唱了厲夕巖的《精靈》。
她的聲線很特別,尤其特別襯《精靈》這首為她量身打造的歌。
她的聲音,活潑有靈氣的表情,讓她唱這首歌的時候,猶如化作了歌曲主人公,化作了精靈飛了出來。
酒吧裡安靜下來,沉浸在歌聲中。
米情唱得比剛才的主唱要好。
厲夕巖可是調教了好多天,為了讓她唱得更自然,除了那首新歌,教她好幾首。
由於從小跳舞的原因,她對音樂有很強的悟性,很輕易就可以將感情融入。
一個好的主唱和樂隊是相輔相成的,可以互相成就。
樂隊明顯和米情配合得更默契。
兩首歌結束後,臺下響起了掌聲,樂隊幾人也很驚訝,這個女孩竟然唱得這麼好。
米情今天裝扮了一番,帶著帽子和口罩。
觀眾對她唱歌的聲音並不是很熟悉,厲夕巖就不一樣了,如果是他在這裡唱,怕是第一句就會露餡。
在舞臺上的感覺,第一次會很緊張,漸漸熟悉之後,會愛上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