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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言。
隨著我在華國生活得愈久,走得地方愈多,我便越為這裡感到不凡。
舉幾個簡單的例子。
海上運輸能力,一直是大不列顛最驕傲之處。然而與華國相比……抱歉,我實在無法將這兩者放在一起比較,大不列顛所有的火炮一起進攻,也根本沒法對他們的大船造成一星半點的損傷。
而他們根本不需要配備武器,只需隨便派出一艘船橫衝直撞,便可摧毀大不列顛的所有海上勢力。
至於理論層面。西方的日心說才剛剛得到承認,然而華國的飛行器,據說已經可以抵達太陽所在的位置,甚至還要遠——根據他們的說法,太陽也根本不是世界的中心,而僅僅是宇宙中微不足道的存在。
這件事,竟連華國任意的一個小孩子都知道,且深信不疑。
他們七百年多前就開始運用電力。
他們五百年前,就研製出了一種體積只有數米,卻能在頃刻間殺掉數十萬人的強大兵器。
古老的東方國度,他們如同高高在上的神靈,如果願意,征服西方各國只是一瞬間的事情。
但他們並沒有主動發起戰爭,甚至也沒有什麼人主動走出這片國土(探索宇宙不算),因為他們遵守著祖上的某個約定。
和平的約定。
擁有輕易毀滅他國的能力,數百年來,卻從沒有人濫用這項能力,實在是個奇蹟。
這便不得不提起一位奇人。又或者說,神人。
他有一個尊貴的名號。
長沙王殿下。
殿下,在華國的歷史中,這本是封建時期用以形容皇帝之子的尊稱。
但在長沙王殿下之後,只要有人提起殿下二字,所有人都會明白,對方所說的一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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