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參觀巫住處(第2/3 頁)
點,表達更清晰一點。
終於開始問了嗎?神子或神使的特殊地位有著落了?
羅雲想了想胡扯道:“活了後,睡覺,發光的人說給我的,後來還說了揹簍和燒泥碗。”
巫和首領、徒弟點點頭,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巫接著問:“雲,發光的人,還說甚?”
羅雲道:“說話,很多話,有些聽不懂。
還說了把洞口擋住大半,山洞裡打掃乾淨。
孕婦肚子大了後,要吃好睡好,產婦生崽完,多修養,好好養崽,崽不容易死,部落人,才能多多。”
巫點點頭,她徒弟白兔問道:“雲,發光的人甚樣子。”
羅雲早把胡扯出來的發光的人的形象想好了,直接說出來。
“發光的人很高,是個好看的奶奶,身上發亮光,讓我叫她奶奶。
頭上戴著羊頭,羊頭有皮有毛,有兩個彎角。
頭髮一些披散在後背,一些編成兩個辮子,搭在胸前。
脖子上戴著很多兇獸草獸的頭項鍊,獸頭很小,只有核桃大,有皮有毛的獸頭。
身上穿著五顏六色的獸皮,不,不是獸皮,很軟,很好看,一大塊做成的,上身一張,下身一張。
這隻手拿著棍子,棍子很像蛇,比蛇有角有鱗片和鬍鬚,四個爪子,手壓著這樣走路……
一次睡覺見到奶奶時,她這個手裡拿著抄網。
兩次睡覺見到奶奶時,她這個手裡拿著揹簍。
三次睡覺見到奶奶時,她這個手裡拿著泥碗。
碗這麼高,她說是陶器,這麼高的泥碗叫陶碗,這麼高的泥碗叫陶罐,更大的叫陶缸。
還說了可以用陶罐煮肉和菜、水果、乾果、根莖,比烤著吃好吃,好處多多……”
羅雲裝作單純的樣子,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巫和首領、徒弟大概懂了。
現代羅雲工作過幾年,知道人不能太出風頭,不然必吃虧。
所以比較低調,猥瑣發育幾年,混到公司中層管理。
有點積蓄,買了輛車,沒買房,有空閒時間和閒錢出來釣魚。
魂穿後也沒出風頭,沒有大聲嚷嚷自己是神子神使,怕被這幫原始人燒死。
做抄網冰下捕魚、做揹簍、燒陶器等東西時,也沒有武斷地宣佈我要做這個那個,都來給我做。
而是先自己做出來救命,改善生活。
免的惹到了誰,半夜被誰悄咪咪一棍子敲死,那樣太蠢了。
低調點,穩妥點。
現在說出來也有點風險,有可能巫和首領覺得自己在部落裡功勞太大,功高蓋主。
小心眼犯傻,把自己弄死,以維持對部落的掌控。
但相比成為神子神使地位來說,這點風險完全可以承擔。
一旦成為神子神使,地位超然。
以後食物物資優先足量供應,在這原始蠻荒時代不容易死。
還能活的不算太差,有自己的私人空間,有自由。
想幹嘛幹嘛,出門有人保護,能指揮部落裡的人幹活。
她們三人相互對視一眼,巫說:“可能祖先眷顧雲,夢裡給雲說的。”
首領和徒弟點點頭,紛紛說就是這樣。
羅雲怎麼感覺不對?
我要表達的不是祖先啊喂,是神靈啊!
我要當神子,神使也可以!
不是祖先眷顧的小後輩啊!
你們理解錯了!
或者是自己把發光的人的形象設計錯了?
之前擔心把發光的人直接設計成羊頭人身的形象,可能會被巫和族人當成怪物或邪靈妖怪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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