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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衛淑真態度的變化,家中氣氛也進入僵持階段。
衛採雲一日不答應和小王分手,衛淑真一日不想好好說話。
「我是為你好-當我眼裡只有錢?我沒見過錢?你看看他那個樣子,桃花眼!一看就不是能夠安份過日子的人!再看看他那個大手大腳,一頓飯吃掉兩個月工資。吃西北風?現在刮的東南風!」
「他是想好好請我們全家。為了請這頓飯,他接活做了很多小零件,日做夜做,眼睛也紅了。」
「用不著,謝謝他。我不稀罕。」
「姆媽!」
衛採雲蹬蹬蹬下了樓。
安歌追出去,人小腿短,跌跌撞撞衝過去,一把抱住她大腿。
上火的人還有衛晟雲。
「結婚、結婚!我看你是昏了頭!」衛淑真連他也罵,「有什麼好的,非要往家裡拉!」
過了幾天,「鄉下」匯來兩百元,是安景雲聽說阿弟準備結婚,給他成家用的。
安歌想起,夢裡有回跟著安景雲買菜,在菜場遇到外公。
安景雲籃裡全是青菜豆腐,幾條小魚,是最便宜的青花魚,燒得不好容易發生食物中毒。
外公奪下菜籃,把他買的鰱魚頭和五花肉給了她們,傍晚送過來五十元,「再苦不能苦孩子,都是心頭寶,萬一哪個出了事,哭也沒地方。」
怎麼說呢,難,誰不難?幫,該幫誰?
第十一章 心大
衛淑真病倒了。
高燒,滿嘴火泡。
過了兩天老太太跟著發起了燒。她不肯去醫院,躺在床上昏睡,每天除了水只喝些米湯。
衛慶雲也感冒了,眼淚鼻涕一大把,說話嗡著個鼻子,喉嚨啞得像吃了糠。
家裡一下多了三個病號,衛採雲忙得腳不點地,連衛晟雲也識相地守在家裡,遞水送飯凡是需要體力的都他來。
安歌有心幫忙,但頂著這麼個豆丁身,不給家裡添亂就是幫了最大的忙。
有天衛採雲從醫院回來,發現家裡靜悄悄的,一點兒聲音都沒有。她心裡一驚,在桌上看到紙條,用硯臺壓著。
「陪老太太打電話,即回。」
是安歌的筆跡。端正的字,說不上好看,但清清楚楚。
衛採雲連忙下樓,幸好那一老由一小扶著慢騰騰出現在弄堂口。
她迎上去接過林宜修,觸手所及,老人的手腕細如柴枝。
什麼電話這麼要緊?
然而問安歌,她也不清楚。林宜修讓她站在弄堂口看得到的地方,獨自去打的公用電話。
打過這個電話,林宜修似乎放下了一樁心事,精神好很多,也肯喝湯。
衛採雲緩過手,頓時覺得毛毛真是小可憐。作孽伐?六歲不到的孩子,成天陪著老人。
不管安歌反對,她派衛晟雲帶外甥女去動物園散心。
安歌撅起嘴,「阿舅肯定會帶上嗲妹妹阿姨,到時我是電燈泡,還是大頭的那種。」她現在是個四頭身,額發梳了三七開,大家有時也叫她「大頭」,除了毛毛、小咪咪之外的又一暱稱。
衛晟雲好笑,彎腰看家裡的小寶貝,「這麼不信任阿舅?你小時候我也幫你把屎把尿,有了文化就不要阿舅了?」
安歌還沒來得及反駁,眼一花頭一暈,已經上了衛晟雲的肩頭。
他一手扶住她的背,一手抓住她的兩隻腳,「帶你去看大象。獅子老虎嗚嗚叫,好玩。」
別說,跟舅舅出門,和跟老太太出門是兩回事。
舅舅年輕力壯,好奇心強,什麼都有勁,什麼都願意去試試。
被年輕人帶著玩,是痛快的。
大概良心發現,他還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