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66章(第3/5 頁)
在她大哥打李志文這件事裡,她大哥出於對妹妹的愛護,做的事情沒有錯。
李志文懷揣著某種不可說的心思接近自己,不知道他是有意還是無意收走了她的一條花布內褲,感覺他有點兒猥瑣,他被狠揍了一頓,又有點兒可憐。你說他犯罪了嗎,也沒有。或許犯了錯,只是或許而已。
丁建軍拿著妹妹丁小甜給的十五元錢,還有二十個雞蛋回去了。
丁小甜吃完晚飯之後,去焦大娘家一趟,特意問她,是不是她真看見了李志文收走了自己的花布內褲。
沒想到焦大娘否認,她說:“我們家晾衣服的地方跟你們家離得挺遠,我沒事幹,到你家晾衣服的那塊兒去幹嘛?再說了,誰知道你們家附近幾根繩子上掛的衣服裡面,那條花布內褲是你的。”
如果不是焦大娘看見並且說出去的,那麼是誰看見,又在村裡傳開的呢。
大哥說李志文狡辯收錯了衣服,可見李志文的確是收走了自己的花布內褲,不然他就會說不是他收的,不知道那條花布內褲怎麼會跑到他包裡了。
這樣的話,就是說看見他收走自己花布內褲的另外有人,而且這個人還把看見的事情說給了別人聽,特意加上是焦大娘看見的,傳到大哥耳朵裡,大哥立刻就相信了流言的真實性。
由此推斷,看見李志文收走自己花布內褲並且去村裡傳話的人,對於大哥的脾氣很瞭解,知道怎麼樣傳話大哥才會相信,並且立即採取行動去打李志文。
那麼這個傳話的人對於李志文一定是帶有敵意的,希望他被打。
對李志文有敵意的人又會是誰呢?
丁小甜帶著一腦子的問題回了屋,晚上洗漱了,上床哄著女兒睡覺後,還翻來翻去好半天,力圖找出誰是那個對李志文有敵意,又瞭解大哥脾氣的人。
想來想去,她覺得只有丁家的人才最符合條件。
四弟丁建國,三妹丁小蘭,母親唐玉香,大嫂李珍月,他們都有可能。
最有可能的就是四弟和三妹,他們考慮事情要簡單些,沒考慮到大哥打傷了李志文要付醫藥費,沒考慮到大哥打了李志文,反而讓村民們相信流言,讓自己的丈夫很容易就聽到那些流言,會起疑心,會讓自己離開孃家回婆家去。
不過,她本來也答應了丈夫,等他回來探親,就跟它一起回婆家去的。
這件事發生了,唯一不好的就是,本來正常回婆家,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說成是鬧出了醜聞才回婆家的。以後面對一些流言蜚語,她要費神跟人家爭辯了。
這些她都不怕,就怕丈夫一根筋,也跟著別人一起懷疑自己,她會難過。
因此,她決定等到丈夫一回來,就跟他主動說這件事,不要讓他從別人的嘴裡聽到一些加油添醋的流言。
第二天,丁小蘭從公社衛生院回來,丁小甜去問她,李志文的傷怎麼樣。
丁小蘭說打破了頭,流血很多,醫生讓住院,估計要四五天之後才能出院。
另外,潘晉原請示了生產隊的幹部同意,留在衛生院照顧李志文,所以沒回來。
說完之後,她掃視了丁小甜一番,自言自語說:“當初我就說他,他還不承認……”
丁小甜聽出來她的話好像跟李志文相關,但她沒興趣瞭解,她只關心李志文有沒有被打成重傷,腦子會不出問題,否則自己大哥說不定真會攤上故意傷害罪。
好在,丁小蘭說李志文的傷只是流血過多,並沒有傷到腦袋。
在丈夫回來之前,她在孃家養的雞、豬、羊,這些她都必須要處理,不能帶回孃家去,也不能再拜託她母親幫著養。所以,她除了留了幾隻雞,走的時候送給孃家人吃,自己帶兩隻雞回婆家,其餘的雞全部都賣了。至於豬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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