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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微之和陳薪一時都有些錯愕,齊齊默了默,過了好一會鄧微之才開口:「你知道緬北是什麼地方嗎?」
任喻苦笑了一下,他怎麼會不知道。當年在東南亞討生活的時候他就清楚,那一帶的乞丐十有八九來自緬北,有的少了胳膊有的斷了腿,一路爬著過來討飯,那個地方不禁槍不禁du,人死了往溝裡一拖,都不會有人管。
「但我要去。」任喻肯定地說,「不去弄清楚我沒辦法安心。」
「我之前一直認為好奇心是一個分量很輕的詞,對大部分事情我都很有興趣,我探究,如果很難,我可能就會放棄。我以為這就是好奇心。」
「但現在我覺得不是了。」
「我好奇正能不能勝邪,善能不能壓惡,我好奇花了血汗錢的人能不能得償所願住進高樓,75歲的老人能不能老有所依坐上電梯。」
「我得知道緬北的工廠到底是怎麼回事。我要讓廖修明下地獄。」
鄧微之不說話了,身為一個新聞工作者,沒有人會比她對這番話更加感同身受,但同時,她也比任何人都清楚,好奇心如同硬幣的兩面,可以讚譽加身,也會惹禍上身。
但不說話,不是否認,而是一種不太支援的默許。
方應理站起身:「那我和你一起。」
他太瞭解任喻,一旦決定好的事是「雖千萬人吾往矣」,更何況這是正確的事,他更不想勸,但他可以和他一起去面對。
可話一說出口,所有人都將目光轉過來,神色各異地看向他——陳薪覺得他有點瘋,哪有把自己男朋友往火坑裡推的,不勸就算了,還要把自己搭進去;而鄧微之則是有點看懂了,神情有些微妙,她見得人多,又精明,像方應理這樣的精英,當慣了理中客,要抽身多容易,說一句「一起」又有多難,但他為任喻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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