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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第一次鑽後備箱(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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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花了十幾塊錢玄凌在大賣場給孩子買了一塊兒機械錶。

當時孩子興奮極了,每天都會帶著,一時一刻都不想離身。

可是這塊表買了還不到一週,就開始不好好走了,總是會走慢一點,於是孩子就還是調它的指標,但是還是無濟於事,過幾天又走不準了。

這個時候的賀子溪還在廣州跑運輸,由於廣州那裡生產手錶,所有相對價格也比較便宜,於是他就買了兩隻手表,一個男表,一個女表,送給了玄凌跟孩子。

玄凌不喜歡帶手錶,於是就都給了孩子,但是儘管是廣州的手錶也一樣戴不住,指標還是走不準。

按道理來講賀子溪不是一個摳門鬼,他雖然不想給玄凌錢,但是他買的東西按道理說都不便宜,從談戀愛的時候,玄凌就感覺到了,那個時候他只買名牌。

工作這麼多年,他從來沒有將工資交給玄凌,按道理來講,他手裡是有很多錢的,所以他不會摳門的只買便宜貨,這一點玄凌還是很肯定的。

但是晨晨依舊還是戴不住,儘管倍加珍惜,到頭來還是一樣的走不準,真的是有些氣人了。

當晨晨跟玄凌發牢騷說手錶又走不準的時候,玄凌是這樣回答的:“晨晨,你的磁場太強了,所以錶針才走不準的,你爸爸說他買的這兩隻表每一個都是一百多,按道理來講,質量應該是可以的,可是還是走不準,我覺得可能是咱們自身的問題,不行咱們就買電子錶吧!”

“不要電子錶,老師讓買機械錶,帶指標的這一種。”晨晨覺得委屈,他一直覺得不是自己的問題,就是表有問題。

“之前買了一個戴不住,現在又買了兩個,還是戴不住,後面就算是再買上十來八個,也可能還是這樣的問題。”玄凌是覺得再買的話,若是走不準,還不是一種浪費嗎?

“小氣媽!小氣媽!”晨晨氣得上了他的小床,一臉的不高興。

玄凌沒有言語,每次遇到孩子生氣發火,唯一對付孩子的辦法就是沉默處理。

畢竟晨晨小時候脾氣大,有時候脾氣上來了,就是摔東西,使勁兒哭鬧,那個時候炫鈴也大聲發過火,只要氣勢壓過孩子,孩子基本上就能被震懾住。

但是現在長大了,所以再跟孩子對著幹,效果就不是那麼好了,所以這個時候的炫鈴基本上是採取冷漠處理方式。

就是一個勁兒的不說話,這個時候孩子的氣,久而久之也就消了。

因為這麼多年賀子溪一直對玄凌就是採用的這種冷漠處理的方式,後來才知道這個就叫做冷暴力。

不管玄凌有多生氣,他就一個字,不露面,不解決,不說話。

那個時候都在一個家裡居住,公婆都在,即便玄凌再生氣,礙於公婆在場,她都只能將怨氣火氣壓進了肚子裡。

當著兩位老人的面兒,她沒有辦法發火,這就是為什麼都不願意跟婆婆一起住的原因。

有委屈你得受著,有火氣你得忍著。

如果單單是兩個人,戀愛期間就已經互相瞭解了,所以結婚之後,他若是哪裡不對了,女方肯定不會忍耐的,三天一大架兩天一小架,估計就成了家常便飯,畢竟生活中肯定會有很多瑣碎的事情,不可能沒有矛盾的。

但是跟公婆住在一起,你就得受著,不然被趕出家門的那個人一定是你,你就想啊!如果你跟他兒子有矛盾,公婆肯定是向著他兒子吧!

那樣吵起來,婆婆拉偏架,生氣的人還不是女方嗎?

所以女人啊!要想在家庭中有地位,有說話的權利,就得獨當一面,如果掌握不了家庭經濟,那麼自己就得有一定的經濟基礎。

換句話說,女人在結婚之前,就得給自己留了退路,不然得話,有了孩子,便沒有了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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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努力做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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