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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所的主任,一個年紀與劉宏超差不多的中年律師在事務所會上的一席講話。主任是這樣說的:&ldo;我們所的一些律師老是在抱怨沒有案源,沒有案源。難道我的案源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啊?我給你們講一個詞&l;捨得&r;,什麼叫&l;捨得&r;,我們的老祖先造詞很懂得辯證法,沒有&l;舍&r;,那兒來的&l;得&r;?所以說,要先學會&l;舍&r;,你才有&l;得&r;。就像釣魚一樣,你沒有魚餌,光甩白杆,魚怎麼會上鉤?老實給你們說,我得到的這些案子,你們看那件案子不是幾萬幾十萬的律師費?但我每件案子起碼都要送出去百分之二十以上,這也是現在我們這一行的規矩。你如果不送,那就只有這一次了,說不定你案子還要打輸,名聲還要搞壞。&rdo;主任的一席話說的是眾律師紛紛點頭稱是,而劉宏超則感到瞠目結舌,大開眼界。
劉宏超到律師事務所以後慢慢的熟悉了律師界的業務和&ldo;規矩&rdo;,加上他相比那些年青律師有著豐富的社會閱歷和知識結構,劉宏超的業務能力很快在事務所嶄露頭角,許多年青律師遇到疑難問題總是喜歡向劉宏超請教,而劉宏超也毫無保留的與他們共同探討。劉宏超很快適應了自己的新職業。
有一次,劉宏超因為一件刑事案子認識了一位公安分局的警察,劉宏超剛從分局辦完事情剛回到事務所就接到了這位警察的電話:&ldo;喂,劉律師嗎?啊,我就是剛才見過面的尤警官。你看你等一會兒4-5點鐘的時候有沒有空,我們兩個在東門街的那個春來茶樓見面?有些事情我們交換一下意見,你看怎麼樣?&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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