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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她連扶都沒扶肖弟,有點出乎意料。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丹玉。一開始街上傳說丹王失蹤了,我不相信。我肯定她不會被人拐走,她很明白自己該往哪裡走。我還肯定她不會獨自出走,我想丹玉清楚自己走不到哪裡去。幾天後我才聽說丹玉是和毛頭在一起的,死了。我蹬著車找到北郊那片幽深的竹林,人群圍著他們,我看見丹玉和毛頭抱在一起。我撞進去把他們分開了,然後抱起毛頭,毛頭的腦袋垂了下去,他是真死啦。我不敢去抱丹玉,是真的不敢。我注意到她臉上有一圈明顯的牙印,我想那應該是毛頭咬的。沒想到他們是這麼死的。我覺得事情前前後後發生了差錯。他們為什麼要死呢?他們不會害怕誰,因為誰都用不著害怕。也許他們就是害怕這個&ldo;差錯&rdo;。
以後的幾天裡我想著一件事,我要在桑園的石橋上刻下毛頭和丹玉的名字。我帶去一把小刀和一把斧子,&ldo;叮叮噹噹&rdo;幹了起來。但名字還沒出來,街道里的幾個老頭老太跑來奪下我的刀。他們沒有鬧明白我在幹什麼。所以他們不讓我在好端端的石橋上刻字。
那年我從北方回去探家時,曾經特意跑到桑園去。經過石橋時我看見毛頭和丹玉的名字不知讓誰刻在石欄上了。那名字刻在那兒跟&ldo;某某某到此一遊&rdo;不太一樣。我正要下橋的時候,碰到一個腆著大肚子的女人。我一眼認出那是辛辛,我盯著辛辛隆起的肚子看,頓時覺得世界上發生的差錯越來越多越來越大啦。我看著辛辛上橋、下橋。我想辛辛也會看我幾眼或者對我笑笑的,但是沒有。她目不斜視,我沒弄明白這狗女人是怎麼回事。
吹手向西
到了後來,我再也想不起子韜的臉了,據其他同學回憶,子韜的容貌一般,或者說沒有什麼特色,他的左腳踝關節處長著一塊醬色的瘡疤,僅此而已。就是這塊瘡疤後來漸漸潰爛發炎,直至把他送到射鹿縣的麻瘋病院。
那輛白色救護車停在操場上,大概是午後三點鐘光景,子韜站在足球場上,看見三個男人從救護車裡跳下來。子韜把足球踢給別人,低著頭站著,雙腳輪流蹭打地上的糙皮。子韜穿著田徑褲和藍白相間的長統線襪,他站在那裡,抬頭看了看天空,然後彎下腰把線襪拉下來,匆忙地朝自己的踝部掃了一眼,他的臉色立刻蒼白起來。當三個男人走近子韜把他凌空架走時,子韜進行了頑強的抵抗。他蹬踢著那些人的臉,同時發出憤怒的狂叫。
我不是……
我不去……
操場上的人聽見了子韜的叫聲,他們看見子韜腳上的運動鞋在掙扎中掉下來了,而他的襪子也快剝落,露出踝部一大塊醬色的瘡疤。
還有一個女人戴著口罩從救護車裡下來,她提著一架噴射器沿著足球場走,在每個地方都噴下了一種難聞的藥水,她對圍觀的人說,你們快走,我在噴消毒藥水。三天內足球場停止使用。
我所供職的報社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中稱他是從射鹿麻瘋病醫院逃出來的唯一倖存者,他親眼目睹了焚燒醫院和病人的殘酷事實,一百一十三名麻瘋病人被活活燒死。屍骸埋在公路邊的麥田裡。
我注意了一下來信,信紙是從小學生作文簿上撕下來的,信封是那種到處出售的印有花卉圖案的普通訊封。我洗了洗手,用鐵夾把信夾著又仔細看了一遍,信尾沒有暑名,只有三個遭勁有力的大字:倖存者。幸好郵戳還算清晰,郵戳上蓋的是射鹿湖裡。
這封讀者來信被套上了一個塑膠袋,在我的同事中間傳閱。第二天,我的上司就通知我到射鹿縣去調查此事。
射鹿一帶河漢縱橫,空氣清新濕潤,公路總是傍著水面向前延伸,路的兩側是起伏均勻的窪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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