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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出庭,只有高價請的代理律師為他作辯護。檢察官也不遑多讓,都是精英分子,一二三的罪狀列的清清楚楚,旁聽的人也很容易就明白其中關節。
不僅是當初新酒店大火,還有段家長子段致遠當年的車禍,郵輪涅浦頓號之後對段輕鴻和蘇苡的趕盡殺絕,以及商業賄賂和欺詐等多條罪狀,足夠他把牢底坐穿了。
原來段輕鴻早將該收集的證據集齊,讓檢方省力不少。
唯獨沒有提到當年派人燒燬陳祖輝夫婦房子的案子,莫非是因為實施犯罪的地點在國外所以不適用中國法律?或是年代太過久遠,已經難以取得實質性的證據?畢竟那時段輕鴻才是十幾歲的少年,逆境之中生存為本,很難有能力兼顧調查取證這回事。
隔行如隔山,蘇苡對法律不是特別在行,經辦案件的檢察官韓漱,還有姜禹,應該都比她要了解的透徹。她只是全程與段輕鴻十指緊扣,不管怎樣,他的事也與她息息相關,這幾年兩人共同經歷的一切幾乎就是一生,支援就足夠,無須多言。
進入孕後期,胎動已經十分明顯,他們在法庭肅穆莊嚴的氣氛中看著小傢伙在媽媽肚子裡拿大頂翻跟頭鬧得歡,肚皮不時波浪似的起伏,交握的手放上去,偶爾會有小腳小拳頭踢過來。
兩人相視而笑,又是一種很有希望的默契和享受。
法庭將擇日宣判。
不管結果怎麼樣,只要罪名確定了,刑期是多少都沒人會在意,段長瑄現在這樣子,不保外就醫,也沒有監獄敢收容。
蘇齊業夫婦終於鬆口氣,甚至連姜禹對段輕鴻的態度都有了細微的扭轉。
面上放/浪不羈的頂多算是令狐沖,怎麼也好過表面溫文內心狡詐的偽君子嶽不群。
蘇苡本不想問,但還是不得不問道:“如果新酒店大火的案子定了罪,那陳叔和陳嬸家起火的案子又怎麼說,為什麼沒有提及?”
其實這個問題,段輕鴻也很想知道。他能告訴蘇苡的有限,“段長瑄為了今後養病條件好一點兒,坦白不少事情作為交換,唯獨這件事他什麼都不說。”
“那其他證據呢?受他指使的人呢?”
“都不存在了,痕跡抹的太乾淨,我甚至找不到什麼破綻。”他有絲悵惘,還是輸給老二幾年光陰,誰讓他那時才十幾歲年紀?
蘇苡不知怎麼安慰他,想了想,提議道:“很久沒見陳叔了,要不接他到江臨來住一段時間?”
段輕鴻笑起來,忍不住親她,“你真瞭解我,我是打算咱們結婚的時候接他來觀禮。”
蘇苡啐他想得美。
瞧她現在這樣子,肚子大得像一面鼓,要結婚也得等到孩子呱呱墜地以後了,誰知道幾時能恢復身段,全須全尾塞進禮服裡去?
本來以為一切按部就班,全都朝著好的方面發展,可宣判的日子還不到,段長瑄卻意外地要求見段輕鴻和蘇苡。
作者有話要說:最後再小虐段段一下,其實還是邊虐邊喂蜜糖的,嘿嘿~
第71章 缺愛的人
段長瑄住特殊病房;段輕鴻不讓蘇苡跟著去,懷著孩子的人要格外當心才好,可蘇苡有她的固執。
段長瑄點明要他倆一起去,說不定就是看低她不敢,順便嘲笑弟弟;到這時候;心心念唸的女人還不願與他共進退。
她是醫生;對疾病的認知比一般人還要全面,再可怕的病也不會隨便妖魔化。醫院層層防護;作惡得病的人自己都不怕,他們有什麼好怕的。
他們還是象徵性地帶了一束花上去;純粹是出於探望病人的基本禮節。花束中有大花君子蘭,送到段長瑄床頭;更像是無聲的諷刺。
蘇苡與段輕鴻一道踏進病房,打過照面很快就出來,段氏兄弟自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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