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 養炸毛超兇小童星(第3/10 頁)
作為國內最為重要、知名度最高的越野拉力比賽,環塔商業價值高到難以想象——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最簡單的例子,賽道兩旁印著廣告的緩衝牆,每一面的廣告招商價都抵十套房。
那些幾乎擠滿了賽車的商業塗裝、塞滿了選手賽車服的贊助商標誌,每個商標的價值,巴掌大的一小塊,都超過寸土寸金地界的一棟樓。
這就像一輛已經轟鳴著牽扯無數、不可能停下重開的龐然戰車,在其中的一個齒輪上,卡住了一個小石頭。
碾碎它。
所有人都在催促,快一點,別管那麼多了,碾碎它。
不論用什麼辦法。
當時昏天黑地的緊急混亂裡,這件事就被這麼雷厲風行強行壓過,至於後來真相大白、輿論譁然……反正環塔都已經跑完了。
許多事就是這樣滑稽且荒唐。
反正都跑完了,那麼你要講道理可以講,你要的真相也可以給你,一個沒人在乎的水落石出而已。
這也是為什麼商遠捅出的事看似很大、大到彷彿足以引發橫跨幾個圈子的地震,但後果也只不過是他“自願”隱退,甚至還能開個工作室繼續養練習生。
林家當時的應對還被幾個離譜的公眾號昧著良心,閉眼硬誇“不推卸責任”、“有擔當”。
因為林飛捷在得知真相後,親手將那個闖禍的林家子弟扭送報警,又親自把尚在拘留接受調查的穆瑾初接回去,當著一眾記者發
表了澄清和致歉宣告。
還把在環塔賽事舉辦期間,整個林氏集團的全部相關經濟收益,都捐獻給了當地防風固沙,種胡楊林。
商遠當時看著新聞都驚了,他自己也在宣佈退圈的記者會現場,被經紀人死死捂著才沒讓話筒錄到飆髒話:“……你他媽給穆瑾初啊。”
不是說種胡楊林不對。
胡楊沒問題,胡楊非常好。
但這個事的受害者不是穆瑾初嗎?
禿頭評委拿林家的錢、給林家當御用文人,當時洋洋灑灑論戰上千條,這會兒條件反射,居然還磕磕巴巴往外冒:“是他自己,不,不爭取……”
“哦。”商遠打了個響指,示意三個嗡嗡響的攝像機都往這拍,舉著話筒,“那請郝老師您給我再放個屁,他為什麼不爭取呢?”
……禿頭評委汗都把衣服浸透了。
所謂春秋筆法,受害者有罪論,就是無限放大受害者身上那個沒做到完美的點,然後上升到極端嚴肅影響極端惡劣的層面。
比如《作為影響廣泛的公眾人物,知法犯法替人頂罪,是否會造成極端惡劣的錯誤示範》
《是老好人還是懦弱?是養育之恩無以為報,還是軟骨頭毫無擔當?論完全不值得提倡的價值觀》
完全隻字不提穆瑾初在那場車禍裡受創嚴重、搶救室裡幾度病危,昏昏沉沉清醒的時間都不多,甚至沒有任何接收外界訊息的渠道。
也完全隻字不提、一個屁都不放,林家這些年是怎麼養穆瑾初的。
養育之恩。
“那個紅毛小子。”商遠頭也不回,“看見了嗎,就這些人。”
他抬腿把禿頭評委踹在椅子上:“他們說姓林的夠好了,換誰都做不到。”
商遠告訴聞楓燃:“他們,想把你偶像凌遲了,片成肉片涮著吃,骨頭埋土裡,變成花肥,然後讓你偶像飄出來衝著花園鞠躬說謝謝。”
為什麼?因為一段錄音。
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流傳的,但反正就那麼傳開了,是車內的頻道錄音。
說話的人是林飛捷,還有穆瑜的父親穆寒春。
那時候穆瑾初還叫穆瑜。穆瑾初是後來被林家領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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