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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張繁仁偽造手續後,挪用了206。5萬餘元的公款。記者昨天獲悉,以挪用公款罪名,崇文法院一審判處其11年徒刑。
張繁仁今年28歲,被捕前擔任公安部邊防管理局後勤部財務處的財務助理。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3月,張繁仁負責武警邊防部隊基建經費賬目的會計核算工作。由於在此前的賭球中欠下不少賭債,張繁仁偽造了相關批文的影印件,以下撥老幹部建房經費的名義,從自己管理的賬戶中挪出了30萬,透過開汽配廠的朋友李某取出,歸還了自己欠下的賭債。
2004年4月間,張繁仁再次採用偽造手續,在建行木樨園支行內私自開設了一個單位賬戶。同年4月20日,張繁仁將176。5萬餘元公款匯入該賬號。隨後,張繁仁將這批公款全部取出,其中大部分被其再次投入“賭球事業”。據悉,案發後,反貪部門僅僅追回28萬餘元。
崇文法院認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張繁仁挪用200餘萬元的鉅額公款歸個人使用,並進行賭球的非法活動。該行為已經構成挪用公款罪。
郴州一干部被起訴
2月23日,湖南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樹彪挪用公款1.2億元,透過地下錢莊兌換成港幣到澳門賭博,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在湖南省檢察院指導下,郴州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一舉抓獲李樹彪等犯罪嫌疑人,立串案15件,搗毀珠海一個地下錢莊。此案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04年春節長假後,本該上班的郴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樹彪卻失蹤了。郴州市有關領導也有事找李樹彪,但其手機關機。種種跡象表明,李樹彪的失蹤極有可能是畏罪潛逃。郴州市檢察院開始介入調查。檢察人員發現,專款專用的公積金竟被李樹彪當成抵押物,從銀行騙取貸款,金額高達數百萬元,這些用公積金擔保的貸款已被李樹彪匯至廣東。
2004年1月30日晚,4名偵查人員連夜趕往廣州。1月31日下午4時30分,偵查人員依法將李樹彪刑事拘留,並押回郴州。檢察機關發現,從1999年9月8日到2004年1月15日,李樹彪騙取公積金貸款和銀行貸款共計44筆,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
一收費員被判3年
1月18日,經四川省簡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趙霞犯挪用資金罪被簡陽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趙霞系簡陽市供排水公司使用者科收費員。2002年9月,趙霞在將所收的水費與公司稽核員結帳後發現自己的現金有結餘,但稽核員並未發現。次月結帳時,趙霞故意在水費發票的封面上少統計了收費總金額,並按少統後的金額記帳和存現金入銀行,稽核員仍未發現。自此,趙霞膽子越來越大,採取同樣方式,在2002年10月至2004年6月期間,共計挪用公款21萬餘元,大部分用於賭博,其餘用於個人開支。事情敗露後,趙霞退清了全部挪用款,並向檢察機關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霞作為國有公司的收費人員,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及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巨大的行為,已構成了挪用資金罪;主動到檢察機關投案並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退清全部贓款,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決。
內蒙古包鋼集團原處長挪用公款4百多萬賭博受審
3月16日,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事務處原處長李洪波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在內蒙古包頭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洪波在任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事務處處長期間,機關事務處與山西宏昌科教有限公司簽訂了租用原包頭鋼鐵學院樓舍協議和供暖交費協議。從1999年9月20日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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