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領主(第2/3 頁)
是討論著山裡的野獸又惹出了什麼亂子。
當地人喝一種叫‘巴列’的烈性酒,巴列在諾德語中意為橡樹,大概是因為這種酒被儲存在巨大的橡木桶裡吧。
只要花上五個銅幣,就能買滿滿一大杯,肖恩給自己買了一杯酒,杯子也是用橡木做的,杯子的握柄光滑發亮,看起來已經用了很多年了,杯子的正面還有一個簡潔的熊臉浮雕,看起來很有藝術感。
他朝著周圍掃了一圈,很容易就在人群中找到了那個花白鬍子的老獵人米洛克正在和幾個人拼酒。
他衝著老獵人舉了舉杯子,老獵人也衝他咧嘴笑了笑。
肖恩喝了一口杯子裡的酒,看著酒保用一塊亞麻布擦拭著酒杯,等到酒保經過他的時候,將一個銀塔克推到了酒保面前,“請問,你知道哪裡有房子出售麼?”
“你想買房子?”酒保用古怪的眼神看著他,沒有去拿那個銀幣,“我們這可不會隨便賣房子給外地人?。”
米洛克卻適時的走了過來,正要續杯,聽了那話便拍了拍酒保的肩膀,“不用擔心巴克,約翰是個實在人,嗝,他是個皮毛商人,是做大生意的。”
酒保無奈的攤了攤手,“你可以找拉格納,他是諾德福森的‘領主’,如果你要買房子,必須得到他的同意才行,他家就住在鎮子中間最大的那座木屋裡。”
所謂的‘領主’,其實是一個不甚準確的官方翻譯,諾德人沒有貴族爵位那一套體系,‘領主’真正的含義,大概是首領、酋長一類的意思,諾德人的每個聚集地都會有一個此類頭銜的人。
事實上,如今的‘領主’早已經不復當年的風光,在幾百年前的古代,諾德領主會召集部落的勇士,集體去劫掠,分配戰利品,處置領地內的糾紛,伯爵既是領地的管理者,也是軍事領袖。
不過自從諾德王國變成了諾德領,所謂的‘領主’也成了一種舊時代留下的名譽頭銜,事實上,諾德福森是有官方認命的鎮長的。
肖恩點頭致謝,又和米洛克碰了碰杯子,便走出了酒館。
他在鎮子中心果然找到了一座大宅子,有著獨立的圍牆,不過面積雖大,看起來卻有些破敗,在一個鐵匠爐旁他找到了拉格納。
拉格納是一個很壯實的漢子,有著一雙深邃的藍眼睛和狂野的大鬍子,臉上紋著藍色的戰紋,這種古代諾德戰士特有的紋身如今已經十分罕見了。
肖恩見到他的時候,後者正在赤著上身鍛打著一把斧子,堅實的肌肉有一種讓肖恩為之羨慕的野性美感。
肖恩說明了來意。
拉格納似乎並不意外,他繼續叮叮鐺鐺的敲著鐵錘,過了片刻,他把炙熱的斧子放到水桶裡淬火。
“你想買房子?”他漫不經心的問道,白色的蒸汽遮住了他的臉,讓他看起來不甚真切。
“是的。”
“為什麼?”
“我喜歡這邊的風景。”
拉格納笑了起來,他把斧子從水桶裡取了出來,看了看刃口,然後猛地一抬手,斧子盤旋著落在了不遠處的一個圓木靶子上,斧刃正嵌在那靶子的圓心處。
這一手十分漂亮,如果瞄準的是人的話,說不定可以削掉半個腦袋了。
拉格納滿意的咧了咧嘴,“你叫什麼名字,喜歡看風景的人?”
“約翰,約翰·史密斯。”
“那麼約翰先生,我這裡有各種各樣的空房子,如果你想買,我可以給你非常好的折扣,來吧,我帶你去看。”
拉格納扛著斧子,帶著肖恩朝著鎮子裡走去。
肖恩一邊跟著,一邊說出了自己的要求:“有沒有偏僻一點的,我喜歡安靜。”
拉格納停頓了一下,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當然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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