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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哼、哈”之類。說謊者也總是避免使用事實,而是更多地用一般的語言,並且常常在談話中賣關子以減少露餡的可能性。說話的速度也可以提供線索,但是通常是以不同於這個人平常說話的方式出現的。一般說來,著急的、說話快的人在說謊時,由於著急加劇,往往會放慢說話的速度。然而,那些通常不著急的人在說謊時,一般會說得比平時快。
據說,人在說謊時很少笑,如果他們笑了,那也是非常勉強的,是擠出來的笑。勉強地笑出現得較快,持續的時間也比較長,並且以不規則的方式消失。識別假笑的另一種方式是尋找眼睛與嘴巴之間的不協調,因為一個說謊的人無論如何都無法迫使眼睛發笑。
手是人的另一張面孔,是發現說謊者的一個非常有用的線索,實驗表明,那些被要求去表演自己說謊能力的人常急劇地減少了手的動作。認識到這一點是十分重要的,手能夠表達多種資訊。因此,那些想說謊的人,由於擔心自己的手會洩露他在說謊,便往往試圖使自己的手保持不動,或者把它們藏起來。如前邊介紹關於說謊者的小動作一節所述,在觀察手的時候,還要注意說話人在說話時是否不自然地進行自我觸控,如摸鼻子、下巴和嘴巴。透過這種方式,說謊者可以在欺騙跟他說話的人的過程中得到放鬆,消除緊張。而且,與手勢相伴的是,說謊者往往不停地變換姿態。
除眼睛外,臉部表情是說謊者最容易作偽的部位。這給判斷一個人是否有誠意時帶來了麻煩,因為研究表明,有信任感的聽者更多地注意說話者的臉部及其表情,而不是身體的其他部位。因此,既然臉部最難揭露騙局,那麼,作為一個持懷疑態度的聽者,你應該更多地注意說話者的聲音、眼睛和手勢。
儘管騙子很懂得心理學,又很會演戲,巧舌如簧,能把稻草說成金條,把死屍說活,活人說死,偽裝得幾乎滴水不漏,但是,假的畢竟是假的,只要你注意觀察,細加分辨,就會發現,即使在他們精心紡織的謊言下,仍有大量的破綻和堵不完的漏洞,任他怎麼遮掩也遮掩不住。識破謊言的另一個原則就是認清對方的目的,搞清了他的目的,任他變換什麼花招,都可以玩之於股掌而不至於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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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證據對付謊言
要使說謊者說出實話,最高明的手法就是拿出有效的證據,尤其是物證,它的效果更大。
拿出有力的證據來做武器,是識破謊言最好的手法。不但可用來對付*的丈夫,同時也可用來對付政治上的謊言。不管對方如何狡辯,只要我們有確鑿的證據,他就不得不俯首承認。
但更重要的是必須懂得如何運用這些證據,如果運用不當,證據也會失去效用的。
關於這一點,我們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時機是否運用得當?如果事情過了很久,我們才拿出證據來印證,那麼證據的價值可能就大大地減低了。
如果我們在提出證據之後,還讓對方有充分的時間去考慮,也是不妥當的。因為這樣不是又讓他獲得了一個答辯的機會嗎?
那麼,證據要同時提出還是逐項提出來呢?這個問題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必須看證據的價值以及當時的狀況來決定。
至於我們握有的證據究竟有多少,絕不能讓對方知道。尤其是當你只有少許證據的時候,更要絕對保密。總之,證據是一種秘密武器,證據愈少愈要珍惜,否則失敗的將是你而不是對方。
不到決定性的時候,不要讓對方知道,或者顯露自己手中的證據。你必須一面靜聽對方的陳述,一面在暗中對照證據;同時,也要考慮對方手中證據的可靠性,使緊握在手上的證據能運用得恰到好處。
以上所說的方法,到底使用哪一種比較好呢?當然,這要看對方的情況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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