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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之,啟以士英援立之意,方出私錢買酒食共飲。而風色正順,遂開船。兩晝夜而達
儀真。可法猶集文武會議,已傳各鎮奉駕至矣。士英以七不可之書用鳳督印印之成案,
於是可法事事受制於士英矣。1
黃宗羲的這段記載許多地方不符合事實,比如派楊文聰攜帶空頭箋不問
是哪位藩王迎來南京,擁上帝位,就共享定策之功,簡直是一派胡言。史可
法在迎立問題上受了馬士英的欺騙確有其事,但說馬士英&ldo;用鳳督印印之成
3 《明熹宗實錄》卷二十七。
4 《三垣筆記》卷下《弘光》;林時對《荷牐叢談》卷四《南都三疑案》。
1 黃宗羲《弘光實錄鈔》卷一。
案&rdo;卻毫無意義,因為史可法的信如果是偽造的,蓋上鳳陽總督印也不起作
用;史可法&ldo;七不可立&rdo;的信件落在馬士英手裡,不蓋鳳督印仍是個重大把
柄。黃宗羲這段&ldo;高論&rdo;中關鍵是&ldo;或曰:福王也&rdo;。採取這種史筆實際意
味著弘光帝是未經&ldo;驗明&rdo;的朱由崧&ldo;正身&rdo;。關於弘光太后,黃宗羲也恣
意詆毀道:甲申七月&ldo;壬辰,皇太后至自民間。太后張氏,非恭皇(指老福
王朱常洵)之元配也。年與帝相等,遭賊失散,流轉郭家寨常守文家,馬士
英遣人迎之至。其後士英挾之至浙,不知所終。或言:帝之不蚤立中宮,而
選擇民間不已者,太后之故也。&rdo;1他的弟子萬斯同深得老師真傳,昌言無忌
地寫道:
河南府(即洛陽)破時,福王為賊所噉,諸子未有存者。府中數宦侍逃至懷慶,
無所得食。其中有福府伴讀李某者貌頗似福王次子通城王。乃相與謀曰:&ldo;諸王子不
接外臣,誰能諦知?事在吾輩耳,何憂無食。&rdo;乃以通城避難聞於縣,遂達上(指崇
禎帝)前。上深念叔父荼毒,世子已死,即以李襲福王爵。馬士英因立以為帝。其後
太后至,弘光趨迎,屏人密語者久之,遂為母子。弘光在位且一年,不立後,與太后
寢處如夫婦,初非蒸繼母也。童妃固通城王之元配,弘光固不令入宮,恐敗事也。2
黃宗羲的好友林時對撰《南都三大疑案》說:
洛陽既陷,福王常洵被闖賊所臨,宮眷逃竄。世子由崧得一護衛軍牽率過河,
寓太康伯張皇親第,人無識者。甲申四月,巡按中州御史陳潛夫送至鳳督馬士英處,
遂同四鎮擁立為弘光帝。登極後,太后亦自河北至。帝不出迎,群臣奉鳳輿至內殿下
輿,帝掖後至殿隅,密語移時,群臣拱立以俟,秘弗聞。半晌始下拜慟哭,人皆疑揣。
喬大理聖任先生在班行目擊者,曾面語餘。或雲:帝實非真世子,福藩有一審理貌類,
因冒認。語時戒勿洩,同享富貴。又云:入宮後,與帝同臥起。事真偽不可知,第來
時既不迎,踰頃始拜哭。而出奔時又不同行,自往蕪湖就靖國;太后偕馬士英至浙,
則事屬可駭。一疑案也。再看另一復社人士錢秉鐙的說法:
初,福世子沒,德昌郡王以序當立。士英撫鳳時,有以居民藏王印首者,取視,
則福王印也。詢其人,雲有負博者,持以質錢。士英因物色之。上與士英初不相識,
果德昌耶?非德昌耶!但據王印所在以為世子耳。甲申國變後,遂擁戴正位,以徼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