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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一個農家,而他一無所有。但在1925年左右發生的這一切仍然是偶然的。他一生的整個來龍去脈仍然沒有完全顯現出來。熱內,一個棄兒,在孤兒院,這都體現了20世紀特定的社會現象,而這一點沒有在《聖熱內》中充分表達出來。
造成這種不足的原因有兩個。熱內是一個活人,要對一個正活著的人進行充分的總體化,這是不可能的。辯證法既遵循年代順序,同時也要採用以未來說明過去的逆溯方法。只有在生命結束的時候,一個人的總體化才得以完成。再就是當時薩特對於辯證法的研究還不是十分成熟,這也影響他對熱內的深度把握。
《家庭的白痴》在研究福樓拜這個個體上是極為成功的。薩特把福樓拜完全作為一個個體同時又完全作為他那個時代的表現讓讀者去感受和理解。他闡明瞭個人的發展和歷史的發展之間的遭遇衝突,說明在一定的時刻,一個個體在他那非常深入和熟悉的境況中,透過家庭,可以完成歷史的任務。
薩特的自傳《詞語》也是一部成功之作。它與《家庭的白痴》之間有著淵源關係。薩特說,如果他不寫《家庭的白痴》,他就不可能在《詞語》中談他要談的東西。他開始寫和後來重寫這兩部作品的時間都是交織在一起的。
第三部 抗爭(1970…1980)作家最後的輝煌:《家庭的白痴》(2)
但他寫這兩部作品所採用的方法和達到的目的不一樣。在對福樓拜的研究中,薩特使用了情感同化法,也就是不讓自己的好惡態度影響對人物的研究。他做到了這一點。而在《詞語》中就不是這麼回事。一個人對自己不可能產生情感同化,因為他與自己的關係中總帶有一點同情或厭惡,總是不可避免地帶有道德和價值判斷。所以薩特說,《詞語》並不比《自由之路》更真實地反映他自己。《詞語》也是小說,是他自以為真的小說。
這兩者相同的是,它們的關注中心都是一個作家的神經官能症,或者說,一個人是如何因其神經官能症而成為作家的。不過一個是他人,一個是自己。在研究方法上,兩者有共通和相互啟發的地方。
《家庭的白痴》在給我們如何研究一個歷史人物、再現真實性方面提供了一個出色的範例。薩特在這部作品中抓住的一箇中心點就是“總體化”。
我們關於人物的資訊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例如“福樓拜生於1821年”。這是一個客觀社會事實,只要透過官方檔案就可以證實它。另一種是例如福樓拜在給情婦寫的許多信中都提到的一句話“藝術使我恐懼”。這也是客觀的。但我們不能隨意判斷它就是真實的從而給這句話一種意義,除非我們能首先確定福樓拜一般來說和在這個例子中特別來說是真誠的。因此,這句話只有放在一個總體中才具有意義,而它又是這個總體的一部分並且創造這個總體。這種總體化的思想也就是薩特人學辯證法的精髓。
薩特在對個體的人的研究中還緊緊抓住了“體驗”這個觀念,它的重要性就像他的早期著作中的“意識”這個概念。個體的生活體驗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一定能夠認識。它是一個精神生活辯證過程的總體,這個過程對其自身來說是不分明的,因為它是一個經常不斷的總體化,從而必定是一種不能認識到自身是什麼的總體化。在多數情況下,對於生活體驗的理解是很難得到確切的描述的。
薩特經常說,福樓拜不能認識自己同時又非常好地理解自己。他的意思是,一個人透過生活去體驗,也就是說,生命在理解自身中存在,這並不需要任何知識,並不需要任何表述確定的顯明意識。
《家庭的白痴》是一部嚴肅認真的研究著作,同時它又是一部文學作品,一部傳記文學,一部真實的小說。薩特希望人們把它當作一部小說來讀。因為它確實是講述了一個人的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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