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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法官,自己已經原諒這個身不由己的人,並唿籲民眾——尤其是“城市之光”放過仁川。任川自己則涕淚俱下地向公眾致歉,甚至語無倫次地求“城市之光”饒自己一命。
影片一出,立刻引起網名的狂熱點選與轉載。不到二十分鐘,這段影片就已經出現在近百家網站上。好事者甚至將這段影片命名為“無良法官求連環殺手饒命”。
方木啼笑皆非。這段影片想必是剛才和齊媛面談時,任川用手機拍攝併傳送到網路上的。任川求生心切尚可理解,但是一個法官不信任警方,卻向兇手告饒,又讓警方情何以堪呢?
分局長很快就看到了影片,暴怒之下,將任川臭罵了一頓之後,安排警察把齊媛護送回校。單純的小姑娘臨走時還百般懇求分局長一定要保護好任川。
“我承認我當時恨不得殺了他,可是,他不該死……你們……”
分局長突然打斷他:“你參與過投票沒有?”
齊媛愣住了,半天才紅著臉點了點頭,緊接著又分辯道:“我那時是氣不過,可是……”
早已失去耐心的分局長揮揮手,示意讓她快點離開,自己也轉身走了。
方木看看坐在桌旁、一臉委屈的任川,苦笑著搖搖頭,正想離去,任川就一把拽住方木的衣服,帶著哭腔懇求道:“方警官,能不能和你說幾句話?”
方木想了想,拉過一把椅子坐下,問道:“說什麼?”
任川侷促不安地絞著手,低聲說道:“我知道我給你們丟臉了。可是,你就當我認慫行不行,就當我怕死行不行?換作是你……”
“換作是我就相信警察!”方木提高了聲調,“你以為你這麼做就會打動‘城市之光’麼?不是每個人都像齊媛那麼好心!”
“是啊,是啊,小姑娘真是好人。”任川的情緒更加煩亂,“操他媽的,我剛才也給胡老太太打電話了,沒等我說完人家就把電話掛了,再打過去,連電話也不接了。”
“行了。”方木不想再跟他糾纏下去,“你只要老老實實聽話,就沒事。”
任川抬頭看了方木一眼,目光中去盡是閃躲之意,吭哧了半天,他結結巴巴地說:“能不能就讓我呆在公安局?關在這裡最安全,留置室都行。”
方木想了想,說道:“我去跟領導申請一下。”
任川的想法不無道理,從當前的形勢和“城市之光”的決義來看,無論是任川的私宅還是工作單位都不夠絕對安全。相比之下戒備森嚴的公安局是一個不錯的監護場所。
然而,讓方木沒有想到的是,分局長沒有同意任川的要求。
“把他保護在公安局,的確是萬無一失,不過——”分局長目光炯炯地看著方木,“你是想保護這個王八蛋,還是一舉抓住‘城市之光’?”方木一時語塞。
“不讓任川出事當然是我們的主要目的。不過,以後怎麼辦?總不能讓他一直呆在公安局。而且,難保將來不會出現張川、李川。”楊學武也勸方木,“這件事已經把大家折騰得夠嗆了,不如趁這個機會拿下‘城市之光’?說穿了,就是把任川當‘餌’,釣出‘城市之光’這條兇猛的食人魚。”
方木依然覺得不妥,儘管他也曾動過利用任川引出“城市之光”的念頭,然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麼做,一來對任川不公平,二來風險很大,搞不好就讓食人魚吞餌而逃。
不過,分局長的心意已決,當即就命令第二天把任川轉移到其他場所保護起來。
此時,已是11月27日下午6點40分。距離“城市之光”公佈的死期,只有五十多個小時了。
第十七章 公決
他把最後一個盤子擦乾,方進櫥櫃裡,然後,倚在臺面旁抽了一根菸。
胖男孩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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