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刀子啊刀子(第4/4 頁)
上來,“你要打什麼官司?”
“打智慧財產權官司!”
“跟誰打?”
“跟害我和你爸的人打!”
“打贏了有什麼好處嗎?能救我爸嗎?”
我想了想,“不好說!但是一定會打疼他們!”
“再然後呢?”
“再然後,就是他們的所作的所有的黑幕,他們拼命想要阻止曝光的惡行,會在牆外隨著官司的深入,廣為流傳!”
左冬薇揚起天鵝頸看著我,“那樣的話,我爸不就有救了?”
我還是拿不準,“看他們如何取捨了!”
確實是要看他們如何取捨。
........
其實給餘雯雯交待的官司很簡單。就是mGm製藥的唯一的產品降落傘系列藥的海外專利權是秋盈授權給我的。我再授權給紅嶺在洛杉磯生產的。
現在我要收回專利權!在國外智慧財產權保護是遠超內地的。因為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力度大小,決定這個國家科技創新的活力。
當初被逼著交出mGm的股份的時候,我就專門查閱過相關的法律條文,以及流程。
權利方(原告)向聯邦法院提交起訴狀(plaint),詳細說明侵權事實、涉案專利\/商標\/版權資訊,並提出賠償請求。就可以立即申請臨時禁止令(tRo)
原告可申請tRo(有效期一般14天)以快速凍結被告賬戶或產品,防止訴訟期間侵權行為擴大。法院通常會在數日內稽核批准。
這就意味著一旦我訴諸於法庭,那麼mGm就會被臨時停產。所有的賬戶會被凍結。
我記得盧峰曾經酒後跟我吹噓過mGm的重要性。特別是洗錢以及收買達官顯貴的超強能力。
他說的話言猶在耳,“一個國家搞個三到五個代理商,完全可控的代理商,一個精明的會計團隊!那麼每年可以洗出來的黑錢又是一個天文數字!這個數字,你知道我們可以控制多少達官顯貴嗎?比如某個事情,需要一個大佬點頭,我們只需要給他或者家屬一個代理權,讓他可以合理合法的在國外賺錢!耍點手段,他還可以利用這個公司去做零售,那些見不得光的黑錢就可以慢慢的一點一點的洗得乾乾淨淨.......無論出現任何惡劣的狀況,那些錢都的屬於他的,可以放心大膽的花.......他是不是得點頭同意?”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