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眾生祭臺(第2/4 頁)
會文化意義。
春秋戰國時期,承襲自商周的祭祀儀式,仍然是時人生產生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春秋時期的祭祀儀式可分為對天神、地只、人鬼的祭祀,戰國時期基本保留了這一祭祀系統,但在細節上出現了種種變化。
天神祭祀
凡在天之神,都屬於天神祭祀,包括祭至高神(天)、各類天體(日月星辰)、各類天象(大雩寒暑)等。
祭祀至高神一一“天”
在周人的信仰系統中,“天”是至高神。“天”有其喜惡,也會因其喜惡而庇佑或懲罰人間的君主。人間君主自稱“天子”,假借與天的虛構的血緣關係來維護其統治的合法性。也因此,郊天之祭,成為了兩週時期最為隆重的祭祀。
郊祭的物件是至高神天,農神后稷參與配享,這種“祈禱一感恩”的儀式,在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中都有體現。滿族雪祭源於滿族先祖受到雪神的保護,逃過敵對部落“巴柱”的追殺,後嗣得以延續。在雪枯時節,天寒無雪,則闔族舉行祈雪、求雪、請雪的雪祭儀式;當遇到特大好雪之對,瑞雪連降數日,預示著狩獵豐盈,農業豐收,來年果實繁茂、瘟疫消失,族人則感恩而行以慶雪、娛雪為主要內容的雪祭。
祭祀日月星辰
日月
日神、月神崇拜,由來己久。《國語·周語上》載:“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對日月的祭祀,大致有三種。
一是對日月的正祭。對日月的正祭是同天子諸侯施政緊密結合的。二是其他儀式中對日月的祭祀。在天子舉行覲禮的時候,也要對日、月進行祭祀。三是臨事而祭日月。子產有云:“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萗之。”則國家在雪霜風雨不及時的時候,也要祭祀日月。
星辰
從傳世文獻記載來看,對星辰的祭祀大體分為三種。一是合祭眾星,即《爾雅·釋天》所謂“祭星曰布”。二是祭祀有特殊功能的特定星辰。同樣屬於二十八宿的“箕”和“畢”,被稱為“風師”“雨師”並被祭祀。三是祭祀分野星。在古人的思維體系中,地上的諸侯國君有自己的統治範圍,天上的星辰也有其分管的領域,將其一一對應之後,就形成了所謂的分野星。分野星與地域對應,無論國之大小,都有祭祀各自分野星之職。
氣候、天象
“雩”,《說文·雨部》解釋為“夏祭樂於赤帝以祈甘雨也。從雨,於聲。”由此可見,雩祭是求雨專用之祭。從傳世文獻來看,雩分每年定時舉行的常雩和因旱災而舉行的不時之雩。
自然界的寒暑變化,在先民眼中皆與神靈有關。寒暑變化之際,有藏冰出冰之事。藏冰之時,要用黑牲、秬黍享祭司寒,出冰之時,要用桃弧、棘矢除災。
古人認為日食是非常嚴重的天象災異,所以己經發展出比較完備的程式化的日食祭祀儀式以救日免災,有所謂“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的制度。古代一般將日食看作是大凶之天象,其理論依據是因為太陽代表了陽氣,日食則有“陰侵陽”的意味,即代表陽氣被陰氣壓制住了,所以也有“臣侵君”、“臣叛君”象徵,因此“救日”的祭祀舉措其實就是“救君”。
地只祭祀
凡在地之神,都屬於地只祭祀,包括最為隆重的社祀,對境內山川的祭祀,對五祀的祭祀,和年終的蜡祭。
社祀
土地生育萬物,人類以土地為基礎生存繁衍,農業民族依靠土地的生殖能力耕種收穫,對土地的崇拜,是中國“社”崇拜的源頭。《說文》示部:“社,地主也,從示、土。”《禮記·郊特牲》:“社祭土而主陰氣也。”《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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