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頂替罪?(第2/2 頁)
諱莫如深。
一直到後來,張賢文靠著錢財,才偷偷的從村裡的一個孩童那裡打聽到一二。
原來,他那侄子因著父病母亡,只能帶著幼妹,依靠著族裡求生。
後來,縣上的一個富戶家的兒子在花樓裡與人爭風吃醋,不小心打死了一個人。
殺人償命,那富家子本該受死刑。
尤其是那死者是個讀書人,如今已是童生,再考就能得秀才功名了。
但是那富戶舍了大錢賄賂了縣令,又賠償了苦主家人求得諒解,因此只判了個二十年。
可就是這二十年,那富家子也不想坐牢,所以要花錢買個窮人替他坐牢。
這尋來尋去,就找到了張賢文的侄子。
張賢文的侄子本就是無依靠,族長收了錢,再分了些給族老,就把人送進去頂替了。
這種買人頂罪之事,自古有之,不過是兩廂情願罷了。
可是,張賢文的侄子不願啊。但是,他拗不過族裡。
族長以他家祖墳和幼妹為要挾,讓他替坐了牢。
張賢文回鄉本就想要葉落歸根,想要有個人替自己打幡摔盆的。
如今,這張家都要絕後了,他如何肯?
因此,張賢文先是拿著銀錢去了縣牢想要疏通,救了自家侄子出來。
可是,那官府之中,若是未曾入獄還可以換人,這都入獄半年了,如何肯再折騰?
因此,官府中的衙役就把張賢文交給了那富戶家。
那富戶一見有人壞事,自然是把張賢文打了一頓,威脅了一番。
可是,張賢文到底是在外做過掌櫃,經常跟衙役打交道,有些許見識。
他知道,這縣衙,只怕是去不得了,就想要去郡府上告。
沒想到,那富戶家為了這個獨苗敗家子很是捨得,居然把自家的妙齡女兒,嫁給了郡守身邊的老師爺做妾。
有老師爺守著,張賢文自然是無法靠近郡衙。更不用說,那富戶家一直派人圍追堵截。
張賢文無法,只能傷痕累累的離開昭陽郡,偷偷去往京城。
他來京城不為別的,就是為了找昭陽郡主求救。
大慶朝的行政劃分為郡、縣兩級。
皇權不下縣!所以只有縣以上的官員,才屬於朝廷分派的。
大慶朝又講究,越級不辦理。
就是說哪個郡的事情,都歸當地的衙門管理,其他地方的衙門不得擅自干涉。
因此,昭陽郡發生的事情,只能最高到郡府處理。若是郡府不管,其他的郡都不能管。
不過,昭陽郡是昭陽郡主的封地。
雖然昭陽郡主沒有實際上的管轄權,但這到底是她的封地,所以她可以上達天聽。
因此,頗有頭腦的張賢文,放棄了去郡衙,直接入京來找昭陽郡主了。
可是,長樂長公主府在東內城,哪裡又是他一個尋常百姓能進得去的?
因此,張賢文打聽了長公主府離京城最近的莊子,只盼望著能結識莊子上的人,遞個話也好。
張賢文在這附近盤桓了幾日,也是他運氣好,就碰到了柳馨寧。
傍晚的時候,柳馨寧出去送葉蘭清,被偷偷躲在一邊的張賢文看到了容貌。
剛剛柳馨寧出去的時候,因為是從莊子裡出去,所以也未曾帶帷帽,只想著下車再戴。
誰想到,就這樣被人認出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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