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為什麼不繼續交往(第1/2 頁)
何建軍聽了這個問話,臉色一黑,壓低嗓子說“你作為一個偵查員應該想著偵查破案,不應該提這種無聊的問題!”
莫逸信說“因為認定犯罪,需要確定她的主觀犯罪故意,也就是她的目的是什麼,為了這個目的實施了違法行為,才有可能構成犯罪,這個問題很關鍵。而且必須有證據證明她的犯罪故意,就是說有證據證明她要達到某種目的,才可能構成犯罪。所以我需要了解相對完整的過程。”
何建軍不說話,來回踱步。過了一會,才坐下來,喝了一口水,開口說道“其實我就是了解了網上曝光的重慶雷政富案件的資訊,進行比照,發現我這事和那些資訊有類似之處,所以就起了疑心,才開始冷落這個女孩,長時間不去見她,沒成想她真的現出原形,開始找我的麻煩。”
莫逸信說“假設你繼續和她按部就班的交往,她會不會開始威脅你?我是假設。”何建軍說“也許暫時不會,不過這是早晚的事情。”莫逸信說“你講講開始懷疑以後的情況。”
何建軍說“那是近半年來的事,有時我去外地出差考察,會讓她過去,到賓館陪我。我起疑心後,有次是去江蘇蘇州開會,我故意不接她電話,或者晚回她的電話,之後才告訴她來了蘇州,她就要求到蘇州陪我,我告訴她不用了,她就不停的發資訊,我也沒怎麼回。等我回到本市,也沒及時告訴她,拖了一個月也沒見她,她剛開始有點著急,後來就直接告訴我說沒來例假,可能懷孕了,要去檢查。我就告訴她,去查查也好,這時候我就更要拖拖時間,懷孕這事瞎編亂造更好分辨出來,如果懷孕應該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我就又拖了個把月,她仍然是不斷的跟我發資訊,說真懷孕了,我說你把診斷證明發給我,她也不發,說是愛我,怕影響到我,我就有所懷疑,就繼續拖,之後就出現了她的幫手,有另外一個女的出現了,這個女的先是用張傾的電話跟我聯絡說我不顧張傾的死活,又不斷髮資訊,勸我罵我,再後來就是威脅到紀委舉報我,這時候我更不能去見她,就要我的同學老於去跟她們談判,要求私了,經濟補償,就是現在這種情況。”
莫逸信說“這就對了,她有幫手,偵查起來就好辦了,你把她那幫手的聯絡電話提供了,還有張傾的電話及其他相關聯的資訊,我們開始偵查。”何建軍說“好的,辛苦了。”
何建軍把能提供的資訊包括張傾的個人資訊、照片、聯絡電話以及她那個幫手的聯絡電話都提供了,老莫又安排偵查員將何建軍手機上兩人互發的資訊備份下來,並對手機及手機資訊進行了原狀拍照固定成照片形式,能夠作為直接書面證據使用。忙完已經過了中午,何建軍要請吃飯,莫逸信拒絕了,先讓何建軍回去等訊息,老莫等人就到一樓食堂簡單弄些飯菜填填肚子。
有了嫌疑人的聯絡電話就好辦,可以著手開展偵查。老莫上六樓宿舍睡了一個小時,到下午三點起床下樓,先安排兩名偵查員去辦手續到技術部門調取嫌疑電話號碼的使用者資訊、通話記錄、簡訊記錄等,首先要核實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對嫌疑人進行畫像,這裡說的畫像,是個比擬詞,也就是在腦中對嫌疑人進行資訊掌握。瞭解她的身證號碼、年齡、戶籍地、常駐地、暫住地、家庭成員、受教育情況、職業等等,再透過資訊關聯掌握她的社交情況,比如社交物件、社交層次、社交頻次等等,從中篩選出同夥重點人員,透過身份證號碼可以關聯查詢其銀行賬戶情況,掌握她的經濟狀況、收入支出情況等,透過“畫像”基本可以掌握嫌疑人的社會屬性。用這些社會屬性去複核有關案件情況,增強或減弱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心證”依據,這就是偵查員的偵查“心證”過程。
2014年左右,偵查員能夠利用上的資訊網路平臺,基本就是那幾個常規平臺,民政網上運轉的戶政資訊平臺,能夠查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