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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情況有很大出入;但不多時見難以自圓其說,又改稱基本符合。這時,他對於實施強姦仍以各種不攻自破、馬腳百出的所謂理由進行狡辯。長時間心理攻堅戰之後,蔡還是辯稱,〃……我當時是把賣花女的衣服全脫下了,只摸捏了幾下,但沒有強姦,我只有流氓行為,當時絕對沒有發生性接觸……〃蔡還再三稱,對於具體細節及有關事發前因後果,他將會在公開審判時向主審法官提供。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韶關火車站午夜驚魂 強姦賣花女案撲朔迷離(2)
另外,據幾位絞盡腦汁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見到蔡尚斌的記者形容,投案自首的蔡尚斌剃著個小平頭,穿短袖T恤,稍胖,外表看上去很精神,十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樣。在分局的二樓審訊室,面對刑警,蔡尚斌不停地用手搓膝蓋、臉,輪流替換著託下巴,煩躁不安。看來,他的心理防線此時已徹底垮了。 除了本案另外3名涉案人員……謝樹東、孔均林及司機潘中靈於24日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包庇罪予以刑事拘留外,當時在場的某支隊長鄒國良也另交由有關部門隔離審查。 同仁們從北江分局帶回來的審訊戰果無疑是個鼓舞人心的好訊息,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隨著案情逐步明朗化,很快案情就能夠大白於天下。 就在我們記者為此加緊奔忙的時候,孰料9月26日,強姦賣花女一案逆風突起急轉直下:先是廣州某報登出了題為《本報記者採訪蔡尚斌 蔡某否認強姦賣花女 公安機關表示投案明智》的報道,馬上佈滿了層層迷霧,一下子使不明真相的廣大讀者陷入迷霧中。許多人都紛紛發出了這樣的疑問:這個犯罪嫌疑人怎麼又搖身一變成為了跑到省廳去喊冤的人哪? 隨後,更令我這位《南方都市報》記者感到腹背受敵的是,不僅廣州某報刊登出了上述與案情真相截然相反的報道,而且當天的《南方都市報》上竟也同時發表了一篇題為:《蔡尚斌昨投案自首 辯解其沒有強姦幼女 自首是為了澄清事實》的新聞。 這篇由本報另一位記者於廣州採寫的報道稱:〃……蔡尚斌稱他本人沒有強姦幼女,沒有逃離,他是為了澄清事實而決定投案自首。據蔡稱,9月20日晚發生的事實與新聞報道完全不符……他說,9月20日晚,他因尿急準備上廁所,誰知開啟廁所門,發現剛才那個賣花女竟在廁所裡,蔡覺得很驚奇,問小女孩為什麼在廁所裡?小女孩很恐懼地回答說,她怕有人抓她賣花便躲在廁所裡。蔡說別怕,並讓小女孩和自己出來。 蔡還辯稱,當時門根本沒鎖,前後時間不超過5秒鐘。不想這時有人撞門,並有人在外面質問你在幹什麼?後來他聽到不遠處樓面經理何某與公路局孔局長不知為什麼事發生爭執。後來有人讓他先出去一下,誰知第二天一早,鄒告訴他出了大事,說有人指控他強姦了那個賣花女,讓他避一避。蔡吃一驚,因為怕惹上麻煩便立即前往廣州躲避。蔡承認,當時並未意識到事態會如此嚴重。直到讀了相關報道,他才知大事不好,情急之下想找律師以報道嚴重失實起訴報社。但隨後接連不斷的輿論呼聲使他意識到事態已失去控制,嚴重到性命攸關的程度。蔡還大呼冤枉,稱他至今也尚未弄清一件小事為什麼會被媒體吵得沸沸揚揚,搞出現在這個罪名無法脫身,經他和律師協商後,決定主動站出來自首,澄清事實真相,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最後,在這篇文章的後面還留下這樣一句:〃……事實究竟如何,本報將作詳細跟蹤報道……〃云云。 最令我這位此時還戰鬥在韶關第一前線的記者感到奇怪的是,昨天晚上,北江區公安分局在新聞釋出會之後,我特意將警方公開的有關此案的內容傳回了報社,此時《南方都市報》也以《局長庭長被刑拘 賣花女情緒穩定》為題,與我昨晚連夜趕寫出的《採訪目擊三陪女》那篇獨家新聞一起,呈左右方陣對峙排列發出。在這三篇有關報道的前面,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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