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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四面垂簾,無有一人。情形類似林沖誤入白虎堂。稍坐片刻,幾名獄吏出來說:&ldo;這裡不是相公坐處,後面有中丞,請相公略來照對數事。&rdo;大理寺是什麼地方,嶽飛當然清楚。他聽了這話,不禁感慨萬千:&ldo;吾與國家宣力,今日到此,何也!&rdo; 那就走吧。哪怕前面是地獄。進了裡間,只見其愛將張憲和長子嶽雲,全都披戴枷鎖,脫去衣冠;兩具曾經敵軍刀鋒箭雨的無辜軀體上,遍佈己國屈打之傷。 冤不辨不明,理不說不清。參與彈劾嶽飛的何鑄是主審官,他越審越覺得嶽飛冤屈,突然掉轉槍口,替嶽飛辯白;秦檜無奈,只好搬出底牌:&ldo;此上意也!&rdo;何鑄依然不肯鬆口,堅持道:&ldo;鑄豈為區區一嶽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rdo; 這個簡單,不換腦筋就換人:派何鑄出使金國,万俟卨改任御史中丞,主持審訊。 後來的結局盡人皆知。為掩人耳目,趙構也實行公示措施,將逮捕拿問嶽飛一事,張榜告知朝野。本來韓世忠早已&ldo;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rdo;,此時大約想起了嶽飛的救援之恩,找到秦檜辯白,因此讓中國文化和歷史,增添了一個著名的詞語:莫須有。
千古奇冤(3)
万俟卨最終給嶽飛定下三條罪名:嶽飛和嶽雲分別寫&ldo;諮目&rdo;給王貴和張憲,策動他們謀反;淮西之役,&ldo;擁重兵&rdo;而&ldo;逗留不進&rdo;,&ldo;坐觀勝負&rdo;;嶽飛得知張俊和韓世忠等軍戰敗後,曾說&ldo;官家(指趙構)又不修德&rdo;,還說&ldo;我三十二歲上建節,自古少有。&rdo;後者被引申和篡改為&ldo;自言與太祖俱以三十歲為節度使&rdo;,成為&ldo;指斥乘輿&rdo;的彌天大罪。 第一條罪狀當然不可能有物證,他們說已被王貴和張憲隨手燒掉;第二條罪狀嶽飛辯駁&ldo;甚明&rdo;,行師&ldo;往來月日&rdo;可考,&ldo;竟不能紊&rdo;,但還是強行定案;第三條本是口說無憑,董先被迫赴大理寺作旁證時,也不得不承認,嶽飛沒有&ldo;比並&rdo;太祖之語。 宋朝法律相當人性化:&ldo;國朝著令,劾輕罪,因得重罪,原之,蓋不欲求情於事外也&rdo;。不是疑罪從無,但也不層層加碼,審查輕罪得到重罪,從輕。然而万俟卨等人卻在罪名&ldo;無驗&rdo;的情況下,不惜節外生枝,擴大事態,一味滾雪球。&ldo;國朝著令&rdo;也好,罪狀&ldo;無驗&rdo;也好,全都視而不見。最後他上奏,建議將嶽飛處斬,張憲處絞刑,嶽雲處徒刑,但趙構決定:&ldo;嶽飛特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rdo; 按照當時的禮法,賜死比處斬體面。但狠毒的趙構,卻一定要殺掉嶽飛無辜的長子。公元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嶽飛被拉肋而死,也就是砸斷肋骨,年僅三十九歲;不止一次率先登上敵軍城頭的嶽雲剛剛二十三歲,也跟張憲一起,在臨安鬧市被斬;張俊的部將田師中後來掌握岳家軍,又用毒酒害死了牛皋。曾經提拔過嶽飛的漢奸杜充,和曾經貶黜過嶽飛的奸臣汪伯彥,也在同一年死去。不同的是,此二人都有善終。 人世痛失嶽少保,華夏恨多風波亭。中國向來有四大名亭之說,滁州醉翁亭,北京陶然亭,長沙愛晚亭,杭州西湖湖心亭(或曰紹興蘭亭),但最令人驚心動魄的還是風波亭。這是當時大理寺裡的亭子,據說是嶽飛的歸天之所。風波,風波;人命關天,千古奇冤,此二字豈足以概括。 公元1161年,金主完顏亮再度南侵,飲馬長江,要&ldo;提兵百萬西湖側,立馬吳山第一峰&rdo;。此時韓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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