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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們沒有再去,這段回憶在我的心目中,就像輕輕咬了一小口蘋果,嚼在嘴巴里,微甜,也酸酸的。
我沒有給他留過任何電話,我也沒有任何他的聯絡方式,後來我們就這樣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再也沒遇見過。
我跟朝暉說起這樣的感覺的時候他說覺得這像初戀。
從酒吧離開的時候我們剛好唱了兩個月的歌,從鄧六那裡拿到七八千塊錢,後來這錢用來買了一把吉他,但在買吉他之前我們還是堅持著去大吃了一頓,叫民以食為天。
我和馮橋還有朝暉在巴國布邑吃了一頓川菜,聽著裡查克萊德門的鋼琴曲,喝了兩瓶九四年的長城乾紅。吃飽喝足了,朝暉就來勁兒了,要我和他玩兩隻小蜜蜂。我說去去去,我又不是十八歲的小姑娘。朝暉說就玩一把,無論如何也玩一把。於是我說那我給你出一腦筋急轉彎兒,你答對了我就跟你玩。
朝暉說我還不信了,我猜了22年的腦筋急轉彎了,還沒人難倒過我呢。放馬過來
三點水再加一個來字兒念什麼?
〃淶〃呀,傻瓜。
那三點水再加一個去字兒呢?
這念溜達的溜呀。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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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裡來來去去的不是溜是什麼?
我和馮橋同時大笑了起來,我說朝暉,聖人,你找別人跟你玩小蜜蜂去吧,本小姐不奉陪了,沒有心思跟一個智商等於二百五十的人玩。
朝暉沉思了半刻,突然懊惱地自拍腦門兒道:〃靠!真傻B,不就是一法字麼?〃
笑過之後我們突然陷入了平靜,一時間找不出話來說了。停頓了大概五分鐘後,馮橋突然沒頭沒腦地說了句:〃其實生活沒意思。〃
我知道他說這話的意思。
有個晚上我們演出的時候,一打扮妖豔的中年女人走上臺來,死活要馮橋和他喝酒,馮橋接過就喝了。她說要喝交杯酒,一瞬間把我們弄得挺尷尬,而臺下那幫傻B則一個勁兒的歡呼〃要得要得〃。
馮橋接過酒,二話沒說,跟那女的手挽著手喝了,臺下又是一陣騷動。那女的下去了一會兒,讓身邊的小姑娘送來了三百塊錢小費。
突然間覺得我們像一群可憐的小丑。
鄧六說過,在這樣的場合,顧客永遠永遠,都是上帝。
在那裡,我眼睜睜的看著上帝對賣啤酒的小妞兒動手動腳,上帝把手伸進小妞的胸罩裡邊,小妞只是笑笑,陪笑著說你是我的上帝。
有一次有個客人喝醉了,告訴我說他是高階白領,月薪三萬,讓我下了班跟他走,他給我錢,一次兩千。
我把酒潑到他身上,我說滾你丫的。
他揮起手來就給了我一巴掌,打得臉生生的疼。我操起啤酒瓶就給了他一下,當時就看著血從他額頭上流出來。
後來鄧六當中間人,我賠了醫藥費,才把此事了了。否則那孫子臨走時還鬧嚷嚷的要請我蹲監獄呢。為了這事,我們也覺得挺對不住鄧六的,於是請他吃了一頓飯。他一個勁兒憨笑,說在這塊地盤上,不會有他擺不平的事兒。讓我們有什麼事兒儘管找他。
儘管這樣,儘管生活很沒意思,我仍然很懷念那段日子,可惜從前的日子是一去不返了,過去的時光再也喚不回來。有些東西一生只能在某個人的身上出現一次,像童貞,像青春。
我們真的回不去了。
學校開招聘會的時候,已接近12月。
12月的成都的天空像個寡婦的臉,陰沉沉的,不苟言笑,卻能讓人感覺到她的傷悲。
走在12月的成都大街上,除了覺得蒼涼外,就是有些淒涼。我來到成都後,習慣了比較,在我的記憶中北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