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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公報》,1942年,第1部分,第535頁。
拉默斯在紐倫堡的證詞(《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第11卷,第42頁);弗朗克的證詞(同上書,第12卷,第25頁);《美國軍事法庭,案件第3號》,第290頁。
行政區和地區內該處的辦事機構。至於弗朗克原來擔任的德國法學院院長和國家社會主義律師聯合會會長的職務,他全委派蒂拉克去擔任。
可是,要想壓制這時已經蔓延很廣的抗議聲,畢竟不是容易的。國家保安警察(sipo)和納粹黨保安處(sd)的頭子卡爾登勃魯納在報告希特勒最近採取的各項措施的效果時,不得不承認:這些措施遭到司法界猛烈的反對。同過去盛行的關於地方官獨立的概念徹底決裂……據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方官深為不滿的批評。據說,在某些情況下,這甚至引起對國家社會主義國家公開加以指責。黨外的報紙繼續發出一些剋制性的呼聲,重複著弗朗克為&ldo;法律保障&rdo;和&ldo;法律感情&rdo;提出的要求。最後,按照弗朗克的看法,他的立場起了這樣的作用:使《褐衫隊》不再攻擊律師,使戈培爾也下令禁止報刊進一步發表貶低律師的言論。
另一方面,新的司法部長蒂拉克也發覺,要建立起希特勒所指望的那種&ldo;國家社會主義司法制度&rdo;並不容易。在以後的幾個月裡,他設法使法官更為徹底地從屬於司法部,從而促使司法部門納粹化。1942年9月18日,蒂拉克在希姆萊的&ldo;司令部&rdo;裡同他會談了五個半小時後,達成了一項協議。根據這一協議,蒂拉克盡力使&ldo;司法&rdo;工30作同保安警察和保安處的活動更為一致。他還想簡化刑事裁判。然而,儘管他可以象1942年9月29日在柏林發表的演說中提出的那樣,聲稱自己已經克服了&ldo;黨對司法方面的不信任&rdo;,但是他的激進派同夥卻對他大感失望。據戈培爾說,人們結果發覺他並不是一個&ldo;理想的司法部長&rdo;。雖然蒂拉克總算一直留任到德國投降時為止,他的國務秘書和得力助手羅滕貝格爾卻於1944年1月被解職,由部內秘書長赫伯特?克勒姆接替。克勒姆是納粹黨辦公廳3-c組的組長,一直負責處理納粹黨對&ldo;不滿意的&rdo;法院判決所提出的控訴。因此,德國司法方面的這場危機最終造成了一種僵持狀態,其結果《美國軍事法庭,案件第3號》,第259頁;《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第26卷,第200‐203頁(654-ps);《納粹的陰謀與侵略》,第3卷,第467‐4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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