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2/5 頁)
索連著犯人一起交個他,揮舞著拳頭威脅他:“不要想逃走,我回去問的。要是讓我知道你沒去警局報到,哼!我天天在這兒等你,見一次扁一次。”
再看時,汪子默目瞪口呆的呆立在那兒。
我推推他:“你沒事吧!”
“沒。”他愣了愣,“你沒事吧?”
“什麼?”
他有些不好意思:“他……剛剛……看……”
“不,沒事。”
我笑嘻嘻的掀起裙子,他尷尬的準備閉眼,卻有哭笑不得的頓住:“你這穿的是什麼東西?”
因為在美國習慣了穿褲子,所以到國內也都是在裙子底下套上褲子,雖然被媽媽說過許多遍不像樣,不過這次卻幫了大忙了!
我笑眯眯的又把長長的裙子放下來。
“不過我倒是相信了,你確實很厲害,眼神也很好。”
“那是當然。”
畢竟在美國可是要時刻保護好自己的,他們可是不會介意用套麻袋打蒙棍的方式對付我的。耳聽六路,眼觀八方,那是基本守則!
汪子默大概也想到我為什麼會那麼身手靈敏,看著我的眼神倒是柔和了許多。
畫展,真相
媽媽經常用恨鐵不成鋼的語氣說,我就是一個身體先於頭腦反應的吃貨,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爸爸到底是個久經商場的強人,概括的的只有三個字:缺心眼。
汪子默送我回家以後,我這個缺心眼躺在床上又開始例行的日常反省。
今天我做的都是什麼事!又抓小偷,又踩人臉的,最丟臉的事當著男人的面拎裙子,雖然裡面是有穿褲子啦!
要是別人也就罷了,那是汪子默啊!往後還要常常見面的人!
對我來說他是誰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後會“經常見面”。
就像做了壞事總是不願意家人或者其他熟識的人知道一樣,或者又像是說,那些犯罪的人都喜歡跑到別的沒人認識的地方犯罪一樣,在熟人面前丟人總感覺更不自在。
這日子沒法過了!
我悲憤的抱著枕頭在床上扭啊扭。
在攬翠畫廊的展覽時間是訂在十一月份的下旬,展期定為十天,正正好是在梅若鴻悲催的個展之後一個月。
我在展覽的佈置這方面是生手,哪幅字適合放哪裡,怎樣安排都不清楚,阮青青之前的幾次展覽也都是見縫插針的和別人合辦,佈置的方面並不用她操心,汪子默雖是個老手,但畫作和書法畢竟是有差別的,忙忙自己的還好,在書法這方面也幫不上什麼忙。
阮青青就把她的那位姓洪的老師請來,幫忙參詳一下。
這位老師是個行家,在字墨的方面別有一番心得,對書法的展覽什麼的那也是得心應手,檢視了一下已完成的作品,又挑出幾副不太滿意、尚需修改的字,讓我們重新寫過。
日日都很忙,汪子默那邊也不得閒,天天團團轉的,我也就把那份尷尬抹去了。汪子默倒是在後一天見面時略有些不自然,想是還記得我“剽悍”的樣子,忙著忙著就忘了這回事了。
十一月下旬,展覽正式開始。
爸爸調來了手下公司裡的職員,來畫廊裡幫忙簽名、招待、訂畫、買畫……等諸多雜事,菲利普親自掛帥領導,務必使書畫展井井有條、有條不紊、圓滿完成。
爸爸當初是抱著“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政策去美國發展的,所以在兩邊都有企業,即使是因為經濟危機回國,也只帶走了幾名心腹,其實在那邊還留有人手等待時局變化,隨時大撈一筆。也因此,現在被調來的都是沒見識過菲利普手段、沒經過飛利浦□的本土職員。
我在心裡默默埋怨爸爸。你又不是不知道菲利普的可怕,難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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