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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她懶得費心思,日日都戴著身上這兩樣,也不至於隔了幾日才發現。這事有丫頭指認,再是她膽子大,盜竊不知遮掩,還敢將贓物戴出去,甚至還戴著它主動來和自己打招呼。
簡直是匪夷所思。
莒繡寧可戴木釵,也不愛鎏金首飾充門面。若不是那日冬兒再三提醒,她根本不會取出來戴。至於那金丁香,雖值幾個錢,但單戴了它去混銀飾,不倫不類。
因此莒繡不在意丟了這兩樣,也不打算聲張。她想著:我戴在先,她戴在後,別人細心些,遲早要發現,明眼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要是我鬧開了,彼此都不自在,郡主面上無光,只怕要惱羞成怒,何苦得罪了人?倒不如先吃了這暗虧,看她們如何處置。
她不打算折騰,美繡回去卻越想越不對勁,待兩人都在外間用飯時,她問:「你就戴了那回,再沒見過你用,是不是她偷拿了你的?」
她這音量不小,莒繡恐外邊人聽見,忙道:「是我忘記說了,她和我們同住一個院子難得,我送她當見面禮了。」
美繡狐疑,明明見面禮給的是荷包帕子那些,張莒繡窮鬼一個,怎麼捨得把唯一沾金的頭飾送別人?
「不對呀,大姑娘生辰那天我還見你……」
「我後來送的,她也回了我一塊料子。」
美繡信了,撅嘴道:「那方才又不說,害我一直盯著這事傷腦筋。」
「我一時恍了神,給忘了。」
美繡仍不滿,不耐道:「這樣的事也給忘了,你想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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