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第2/4 頁)
祝你們身體健康胃口好!祝你們儘快適應這裡的生活,為社會主義多拉屎多撒尿多長膘,按他們的說法,一頭豬就是一座小型化肥廠,豬身上全是寶:肉是美味佳餚,皮可製革,骨頭可熬膠,鬃毛可制刷子,連我們的苦膽都可入藥。
看到金龍來到,眾人齊聲道:好了,好了!解鈴還需系鈴人。既然金龍能把這頭野豬從沂蒙山拉來,就有辦法把它從汽車底下弄出來。洪泰嶽遞給金龍一支煙,並親自為他點著火。書記敬煙,高階禮遇,非同小可。金龍嘴唇發白,眼圈發青,頭髮凌亂,看上去十分疲憊。這次沂蒙山購豬,他勞苦功高,在社員中樹立了威信,並重新贏得了洪書記的信任。書記的敬煙,看來也讓他受寵若驚。他將抽了半截的香菸放在一塊磚頭上‐‐那煙隨即就被莫言撿了去抽‐‐脫掉那件已經褪色發白、肩膀和袖口都打了補丁的舊軍裝,顯出一件紫紅色的翻領運動衫,胸前用白漆印著&ldo;井岡山&rdo;三個毛體大字,把袖子捋上去,彎腰就要往車下鑽。洪泰嶽一把拉住他,說:&ldo;金龍,不要蠻幹,這頭豬,基本上是瘋了。我不希望你傷了它,更不希望它傷了你。你與它,都是我們西門屯大隊的寶貴財富。&rdo;
金龍蹲下身,往車下張望著。他撿起一塊沾滿白霜的瓦片擲進去,我猜想那刁小三一張口就咬住了那瓦片,&ldo;喀嘣喀嘣&rdo;嚼碎,小眼睛兇光四she,讓人不寒而慄。金龍站起來,嘴唇一抿,腮上浮起笑意。我十分熟悉這小子的這副表情,只要他的臉上出現這樣的表情,就說明他已經有了主意,而且多半是妙不可言的主意。他貼近洪泰嶽的耳朵說話,彷彿怕被車底下的刁小三聽到。其實他是多慮了,我相信除了我之外,這地球上的豬,都聽不懂人類的語言,而我能聽懂人類的語言,是一個極個別的例子,因為那望鄉臺上的孟婆湯,對我不起作用,否則我也如那些輪迴中的芸芸眾生一樣,一碗湯灌下去,什麼前生來世,都會忘卻得乾乾淨淨。我看到洪泰嶽臉上也綻開了笑容,他拍著金龍的肩膀,笑著說:&ldo;小子,虧你想得出來!&rdo;
用了大約抽半支菸捲的時間,西門寶鳳手捧著兩個雪白的饅頭跑過來。我看到那饅頭被泡漲了,散發著濃鬱的酒香。我馬上就明白了金龍的詭計,他是想讓刁小三醉倒,失去反抗能力。如果我是刁小三,我自然不會上當。但刁小三畢竟是一頭豬,野勁兒十足,但智商顯然不高。金龍把浸了酒的饅頭扔到車下。我心中暗暗唸叨著:哥們兒,千萬別吃,一吃就中了人家的計了!但刁小三顯然是把酒饅頭吃了,因為我看到金龍和洪泰嶽等人臉上都洋溢著陰謀得逞後的喜氣。接著我又看到,金龍拍著巴掌說:&ldo;倒也,倒也!&rdo;這語言是從古典小說學來的,古典小說裡那些強人,在酒里加上蒙汗藥,騙著人家喝下去後,就拍著巴掌說&ldo;倒也,倒也&rdo;,於是那些人就倒了。金龍鑽到車下,把醉得搖頭晃腦的刁小三拖了出來。
刁小三哼哼著,失去了反抗能力,任由人們把它抬起來,扔到與我的新舍只隔著一道牆的豬舍裡。這兩間豬舍是獨立房屋,是專為種公豬準備的,他們把刁小三放進來,顯然也是把它當成種公豬來培養的。我感到這是一個荒誕的決定。我四肢強健,身體修長,粉皮白毛,短嘴肥耳,是豬中的英俊少年,培養我做種豬,是天經地義之事,可這刁小三‐‐它的容貌體態諸位已經知曉‐‐這樣的劣種,能配出什麼樣的後代?‐‐事隔多年之後,我才明白金龍和洪泰嶽的決定是對的。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物資貧乏,豬肉供應嚴重短缺,那時候人們最喜歡吃的是那種入口就化的肥肉,可現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們的嘴巴越來越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