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頁(第2/2 頁)
為嚴夢詩吧!&rdo;
&ldo;太對了!&rdo;歐陽凡在椅子上放倒身子,臉色全是無奈,眼睛盯著天棚,說:&ldo;我與嚴夢詩,是在大學裡認識的。我馬上便被她迷住了。而她呢,也似乎對我挺有好感,幾乎天天與我來往。我提出,跟她交朋友,她也很爽快地答應了。可這次回來,她竟然如變了個人,對我有些冷淡。&rdo;
柳林試探地說:&ldo;歐陽大哥,我能說點實話嗎?&rdo;
歐陽凡忽然不滿地瞪了柳林一眼:&ldo;你不用說實話,我現在也不想聽什麼狗屁實話!我只知道,在美國的大學裡,我和她窗前月下,度過了整整一年,那是多少美好的時間啊!她不應該對我變心。&rdo;
柳林沉默了。在這種時候,不出聲是最明智的。
九十二、背後有眼
武國章呆在自己的房間裡,不斷分析著行動的得失。他覺得今天失策了,已經打草驚蛇。雖然他能巧妙地擺脫,不致於被警方和柳林抓住現行。但他的身高是騙不過人的,他出外回來的時間又與綠衣服的人跳出窗外的時間相吻和。
他倒不怕現場留下的痕跡。因為那些痕跡不足以證明他做案:他的鞋被故意拖長的褲子遮蓋;套上能改變身體行走形態的鞋底的同時,他在走路時還增加了一個動作,那就是腳印明顯的地方,他都會蹭蹭腳,根本留不下清晰的腳印。他攀爬時,或者從窗臺逃走時,他的手都用袖口包著。更重要的是,他穿的那件綠色的衣服,在衣服的上肩處,塞了塊破布,把衣服鼓脹了,與他的真實外形很不一樣。這些,對一個殺手來說,都是基本功。
他得出結論,現在警方和柳林肯定全力地關注他,因此要想再與韓娜見面,實施謀殺,是不可能了。他必須另找出路。作為一個殺手,直接行動不行,那就要換一種方法。此前他是常用那些方法的。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