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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旗熱血紅,防秋諸將盡籠東;
黃衫淺色鞘刀備,年少猶能作鬼雄!
——黃遵憲
“揚武”艦沉沒後,艦上有少部分官兵遇救得生,一位姓鄭的炮手就是倖存者之一。很多年過去,關於“揚武”以及船政的故事,仍是他時常掛念在嘴邊的話題。海戰中他胸前留下的傷疤,成了烙印在這位老戰士身上永久的歷史印記,在兒孫輩們眼裡則是無比神聖的標誌。2002年初,福建省公佈了一項官員任命,原閩侯縣委書記鄭有光新任福州市馬尾區委書記。上任伊始,時任福建省副省長王三運在百年前曾血火紛飛的馬江之畔,與鄭有光曾有過一席意味深長的談話,探討中國近代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船政文化的保護和發掘。轉年,圍繞船政的各項建設開始在馬尾以令人驚歎的速度推展。很少有人知曉的是,在船政故地全面主持船政文化建設的的區委書記就是那位“揚武”艦炮手的後裔。
“揚武”艦乃至船政的精神血液正以這樣的方式,流過百年,煥發著新的勃勃生機。
1873年“萬年清”、“湄雲”、“伏波”、“揚武”等型軍艦編制、薪糧清單
(同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1873年3月13日),船政大臣沈葆楨文稱:竊照本大臣於同治十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在福州府中岐工次,會同一等恪靖伯陝甘總督左、閩浙總督兼署福州將軍李、福建巡撫王,具奏輪船薪糧公費銀並管駕員弁銜名一折,相應抄錄折稿諮呈,為此諮呈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謹請察照施行。
照錄折稿:
奏為輪船薪糧公費銀數並管駕員弁銜名,恭折具陳,仰祈聖鑑事。
竊準兵部諮:“閩省調撥輪船赴粵,謹將大建、小建銀數籠統具奏,其管駕、舵水、管輪、升火人等如何配僱、薪糧如何酌定,均未妥議章程奏明定案,至所稱番銀是否洋元,抑系實銀?公費一款據稱每月用過若干,俟月底由管駕官據實報銷,是每月用款由管駕官臨時酌定,並無畫一款目,核與奏案不符,應另行詳議,一併附奏立案”等因。
查閩廠成造各輪船,官弁、舵水名額及薪糧銀數前經核定,二百五十匹馬力者,額設一百八十員名,月支銀二千八百五十兩。一百五十匹馬力者,額設九十八員名,月支銀一千六百九十兩五錢。八十匹馬力者,額設六十七員名,月支銀一千一百七十八兩。大建則照額開支,小建則照數核扣。茲查“伏波”、“安瀾”、“飛雲”各船額支銀數雖屬相符,而二等水手額應一十名,各該船共設一十四名;二等升火額應六名,各該船僅設四名;副號手並醫生各應一名,各該船迄未募補。
現臣札飭各該管駕官,自本年正月起,分別裁補,以符定章。前督臣英等奏請添撥弁兵,以資練習,除分派各省之船應由各該省酌辦外,現在工之“萬年清”、“飛雲”各派千總一員,月給薪水十六兩;兵四十名,每名月加行糧三兩,惟“揚武”額設水手既多,現經費孔艱,擬從緩添撥。
至公費一款,前因成船伊始,需用浩繁,管駕官力難賠墊,不得不準其實用實銷,每月自三四百兩至八九百兩不等。現飭其極力樽節,自本年正月起,二百五十匹馬力者,限每月四百兩;一百五十匹馬力者,限每月三百兩;八十匹馬力者,限每月二百四十兩。所有船中應用各色洋漆、油斤、棉紗、砂布,同幕友、書識、各口引港經費,更換旗幟號衣以及購辦應用零星物件,均於此款動支。唯帆布、繩索價值甚巨,屆限朽爛,準報明由廠換給,其尋常修補亦於公費動支。應需煤炭、火藥、彈子各項,准予隨時具領。
閩粵通行番銀,輪船薪費概以番銀給領,稍資樽節。然系屬實銀,並非洋元。天津、牛莊等處向不通行番銀,仍給紋銀,以示體恤。相應各船薪費銀數並管駕員弁銜名開單恭呈御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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