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我的月光(加更)(第1/2 頁)
柳月一行人被安置在了官衙後的廂房裡,柳月和鈴安一間,沈清彥和雙胞胎一間,雖然曾現沒明確的監禁她們,甚至禮遇有加,但旁邊廂房住的是曾現帶來的人,院門外站了一隊士兵把守,她們也出不去。
曾現還託人給沈鈴安找了一套新衣換上,柳月輕聲將她哄睡,自己卻有點睡不著,看著沈鈴安紅腫的眼睛,臉上未擦乾的淚痕,胸悶的厲害,披了件外袍出去散步。
官衙的院子是一大片演武場,旁邊擺著一面鼓,武器都收起來,場上就剩個光禿禿的架子,架子旁邊扔了幾個破損的杆子,許是練武的時候用壞了的殘次品,上面帶著風乾了的褐色血跡。
柳月看見血跡就想起先前的事,一陣噁心感襲來,讓柳月想吐。
身旁有人給她遞了一杯茶,柳月匆忙接過茶杯,將水一口灌進肚子裡,狀況才好了一點,回頭正要道謝,發現站在身後的是沈清彥。
明明當時腦子一片混沌,但柳月卻無比清晰的記住了少年厚實的懷抱,以及湊在她耳邊安慰她時,氣息灑在她耳邊的瘙癢感,後來她的情緒穩定了,沈清彥沒再抱她,但卻一直牽著她的手,直到她要回房休息時才鬆開。
柳月有點臉紅,煩悶感被這陣遲來的害羞消磨了大半。
沈清彥沒開口說話,只是直直的盯著她,目光深邃的讓柳月覺得會陷進去,氣氛有些旖旎。
柳月出聲打破這陣詭異的旖旎感:“你怎麼還沒睡。”
沈清彥平時話很少,大多時候是在沉默的做事,此時卻是毫不避諱的開口:“我擔心你。”
柳月被這擊直球打得猝不及防,別過頭去調整了片刻呼吸,才扭頭對沈清彥說:“我沒事,當務之急是想怎麼在這件事中脫身。”
雖然柳月殺人可以說成自保,但王員外畢竟還沒對他們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傷害,在現代的話柳月的行為算防衛過當,可能得吃一段公家飯,古代的法律沒有那麼縝密,罪責的程度多由官員決定。
曾現是個明事理的,加上柳月是因為救了他女兒才遭逢劫難,想來會高高拿起,輕輕放下。
但柳月不想將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曾現身上,她得給自己多加幾個護身符。
沈清彥沉默一瞬,從懷中取出布包遞給柳月:“有這個行嗎?”
柳月開啟布包一看,發現裡面裝著的是傅如意留下的那塊玉佩,傅如意當年事發突然,走的十分匆忙,幾乎什麼都沒帶。身上的為數不多的幾件珠寶首飾多被她掰碎了典當出去,唯一能自證身份的就是這塊先帝送的玉佩了。
書中沒怎麼花筆墨描寫傅如意,柳月也不知道當年傅如意出走的真相,可能是那位作者挖了坑忘記填了。
但柳月知道傅如意是極不願意沈清彥他們認祖歸宗的,當初沒毀了一塊玉佩不過是怕她死後自己的孩子沒了依仗,才給他們留了一條退路。
沈清彥也謹遵孃親遺言,一直收著這塊玉佩,直到沈景城被構陷入獄,求告無門,才拿出這塊玉佩。
柳月摩擦著這塊玉佩,有些感動於沈清彥為了救她毫不猶豫的拿出這塊玉佩的行徑。
沈清彥其實在看到玉佩上的龍紋後也隱隱猜到了孃親的身份不簡單,畢竟四爪龍紋可是隻有皇親貴胄能用的。
娘雖然因為身體不好幾乎不出門,但周身氣派和雨禾村的村民完全不同,幼時爹進城教書,也是她來督促功課,甚至指點他們練武,有段時間氣色不錯,還讓爹買了弓,教他們射箭。
只可惜娘去世的早,沈清彥之後又忙著養家和照顧弟弟妹妹,將武藝給落了下。
沈清彥握拳,決定將落下的武藝再拾起來。
柳月摩擦了一下觸感溫潤的玉佩,又遞了回去:“這個你收好,現在還不是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