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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哦?&rdo;
辛健手頓了一下:&ldo;為什麼這麼說?&rdo;
&ldo;我這幾天查資料的時候翻到當時案發地點附近的學校有好幾起丟車的案件,嫌疑人後來被抓到了,雖然我還沒有準確的查證時間,但是從階段時間來看,這兩個案子的案發時間是剛好重疊的。&rdo;
這幾天付志不止是把當年所有案件相關的檔案都重新審閱了一遍,就連同時期的其他案件也挨個翻查了一次,畢竟當時程式上存在各種的漏洞和錯誤,也架不住會有一些遺漏的線索。
也虧了是他這麼查,才會發現那幾起盜竊案。
辛健聽完他的話眼睛一亮:&ldo;這是條線索。&rdo;
&ldo;嗯,我已經跟監獄那邊申請了,安排一次提訊。&rdo;
&ldo;好。&rdo;
手上的動作又開始不老實,辛健因為短暫休息之後所積攢起來的興奮又被付志挑了起來,兩個人用這種姿勢靠在浴缸裡實在是有些挑戰他的底線,在付志察覺到他的意圖之前,辛健先發制人的將對方緊緊的扣在懷裡。
&ldo;我說……再來一次吧……&rdo;
付志滿頭的黑線,剛要掙扎,出口的話就被身後人的動作噎了回去:&ldo;唔……&rdo;
開會使人瘋狂。
這句話真是至理名言。
no6
第二天,付志去提訊那幾個犯了盜竊的罪犯,辛健則是去調查紀蘭與白常民的關係。
好訊息是,付志的判斷是對的。
這幾個小偷在作案之前幾次去學校附近逗留踩點,其中的時間點和巫世國那起案件的案發時間確實很相近。
雖然沒能在第一時間回憶起一些有價值的線索,但是由於可以換取減刑,這幾個人的態度都非常的合作。
付志離開監獄的時候,給辛健打了一通電話想告訴他情況,只是對方的電話依然是打不通。
最後付志留了資訊。
他的這次問訊是透過檢察長直接安排的。
在提訊的登記表上並沒有他的名字,更沒坐院裡的車。
因為在外面的人看來,他現在應該是在醫院裡才對。
辛健以生病的名目避開風頭,是為了調查能夠順利進行也是為了保護自己和付志的安全。
一共知道他們目前行蹤的人不超過五個。
所以,當付志被人當街攔住的時候,非常的意外。
好在這個陣仗他不是沒見過。
一輛車直接擋在他面前,按下車窗後,裡面的男人笑著跟他說:&ldo;付志對吧?有點事想跟你聊聊。&rdo;
當時的情況付志沒的選。
上了車,對方點點頭:&ldo;膽量果然不錯。&rdo;
他一邊說,一邊示意司機開車,然後掏出一疊東西遞給付志。
接過那個文件,付志僅僅掃了一眼就把眉頭擰死在了一起。
那裡面是一堆的檔案。
各種手續的非常全面,指向的問題只有一個,是他曾經在一起案件當中偽造證據。
當然,案件是子虛烏有的,只有手續是齊全的。
他抬頭看著對方:&ldo;這什麼意思?&rdo;
&ldo;我想你明白這是什麼意思。&rdo;男人笑了笑:&ldo;這些檔案你們應該見過很多次了。&rdo;
付志不動聲色的把檔案放下:&ldo;威脅我?&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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