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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變成有思想的人的最終目的,怎麼幸福成了人們行動的力量,人們圍繞著這兩個字生存,舍捨得得,得得失失,在開心裡偶爾遺憾,在失望裡重新堆積勇氣再次努力,一切一切,都是因為人不能感覺不幸福,因為不幸福讓人不知足,而不知足則讓人的生活無以為繼。
我是個極度自私的人,當我發現這個事實的時候,我發現我已經忍耐了他快兩年,而這兩年裡,我在一個人的世界裡沒日沒夜的思念他,有首歌《不想長大》的歌詞裡有一句話講,從沒想過擁有他後世界還孤單的如此可怕,另外一首歌《紅玫瑰》裡唱,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都有肆無恐,而我卻只能當他的舊洋娃娃,永遠得不到永遠在騷動,去面對他偶爾的出現時偶爾的直言不諱裡夾帶著的歲月裡流走的情意和著日常裡一天的勞累與積怨。
我變的無法理解他,但他開始開心了起來,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意義,他越來越劍走偏鋒,我被逼的直往懸崖裡跳。
當我聽郭釆潔的一首歌想起裡面的一句歌詞,是不是我忘了做些什麼,幸福離我遠去,還是做錯了什麼,所以…我哭了,沒日沒夜的哭了,如果淚腺會幹涸,我想,我的人生我的家庭已經在早幾年讓我欲哭無淚,但是他的做人做法,卻讓我的淚腺重新發育了,我在一大片嘲笑聲裡,微笑著濕了眼眶,而他讓我的人生有了讓人嘲笑的機會,這在以前,想來都是不可能的。他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刺蝟,什麼叫傷害,什麼叫冷,什麼叫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我愛你你卻不知道,而是你知道了卻執意讓我全身長滿倒刺,失去擁抱他人的資格,一個人孤獨的承受著那些拔不掉的堅硬的傷害,幸福變成濕了的眼眶和下拉的嘴角扭曲著的上揚與眼睛夾縫裡亮出來的一道白光。
我一直忽略著他所做過的對我不好的一切,以達到一直維持戀情的目的,當我開始覺得自己無路可走時,我們在一起8個月,跟他在外地打工,他第一次讓我滾出他的世界,沒有理由,我們打了一架後,白天就自己坐車回了家鄉,2個月後,他來到我家裡,跪了哭,哀哀的求我原諒,說一切都是他的錯,他真的後悔了,接我回了家,3個月後生日把我的蛋糕摔爛了,然後沒有道歉離開了家說是兄弟忙叫去燒烤,讓我一個人過兩個人在一起後的第一個生日,我慪著氣,直到結婚那天,心驚膽戰的穿上了婚紗,在呆木的臉上刷了層粉,那會已經快過年,冬天,我全身都顫抖著從家裡捱到了他家,直到晚上12點多,他醉的失去了意識,腦袋因為酒精過敏又紅又腫,全身酸臭,我才知道,我的幸福已離奇死亡。
幸福對我而言,變的迫切且珍貴,當我從一個付出愛的女人,變成一個付出再也沒人接收到愛的女人後,沒人在乎我,沒人理解我,是我跟他婚姻的全部,當我發現我已經極度自私那會,我跟他已經吵吵嚷嚷離離合合了四五次,我再也無法跟他交流,他利用著我的家庭裡家人對我的影響,我在一次一次的重蹈覆轍裡一次一次的失望離開,幸福粉身碎骨。
以前總是相信努力一定會成功,堅持一定有希望,不輕言放棄,不輕易妥協,做什麼事都要有信仰,才有動力,也才有源源不斷的理念去灌溉生命,即使是愛一個人這種微不足道的小事,也會放下自己去考慮對方,這樣我們才有機會能得到別人的認同。是太愛犧牲無怨無悔還是太過自私不懂得考慮對方?世界上真的有這樣的人嗎?在這個世界上生存,我真的要做一個這樣辛苦的人嗎?是什麼樣的心境讓一個人能那麼安逸而不知回報的享受著愛人的犧牲呢?他有把你當人嗎?之後,這就變成了我最常考慮的問題,每次爭吵,每次不甚如意時。
他的話題從我每天的生活日常轉到了我的每日知識攝取,再從我的生活習慣到我的處世方式,他都覺得不對,都應該改,都應該聽他的。這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