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別編,沒人能騙得了我胡一菲(第2/2 頁)
坐,大家都是鄰居,倒是不必生分了。
李蘇點頭應好。
送走曾小賢后,李蘇就把兩個熱水袋放在了客廳的茶几上,去洗澡了。
與此同時,另一邊,林宛瑜和胡一菲還在逛街購物。
前面有提到過,林大小姐跑的急,生活用品什麼的差不多都丟在了紐約的房子裡,現在安定下來了,衣服鞋子什麼的自然是要重新置辦了——交完房租,林宛瑜手上還剩七千來塊錢,只要不買大牌衣服那還是夠她生活一陣子的。
所幸林宛瑜也不是那種嬌生慣養的性格,香奈兒的衣服她能穿,森馬她也不嫌棄。
二女邊逛邊聊。
“你跟李蘇是不是有事瞞著我們?”
胡一菲的這句話頓時嚇得林宛瑜一激靈。
“沒…沒有啊!”
如果胡一菲知道她跟李蘇是假情侶,那絕對會被她鄙視吧!為了“房租減半,水電全免”的待遇,真是臉都不要了,胡一菲絕對會這樣想吧!
從沒有做過壞事的林宛瑜,此時簡直慌張極了。大叔你在哪!快來救我!
“別編,沒人能騙得了我胡一菲!伱跟李蘇其實是閃電式戀愛吧?!”
“閃戀?”林大小姐的腦海裡此時就是一團漿糊。
“對啊,閃戀,你們應該相處沒多久吧,感覺你們對對方都還不是很熟悉,很拘謹的樣子,吃飯的時候,李蘇都不照顧你的。”
“呵呵呵~是啊,其實我跟大叔的確沒認識多久,但我們心意相通,並不是太在乎這些細枝末節。”林宛瑜一陣尬笑,心裡則是鬆了一口氣。
“大叔?”
“李蘇他二十七歲,比我大五歲,所以我叫他大叔,愛稱~愛稱~”
這話讓胡女士有些受傷,因為她今年也二十七歲了,原來二十七歲現在在85後的眼裡已經是可以當叔叔阿姨的存在了啊——這讓胡女士瞬間就失去了說話的興致。
{以後一起吃飯記得給我夾菜!}
這是當晚林宛瑜給李蘇發的QQ資訊。
林大小姐真是個敬業的好演員。
……
翌日上午。
胡一菲去她任教的學校上課去了,於是公寓裡就只剩李蘇、林宛瑜、陸展博他們這三條鹹魚。
三人目前都是無業遊民。
當然,陸展博是不愁找不到工作的,事實上,已經有好幾家網際網路大廠聯絡陸展博了,只是他還沒想好要去哪家大廠而已。
計算機天才在這個時代是不愁混不到飯吃的。
李蘇跟林宛瑜就另當別論了。
原主是魔都交響樂團的首席男高音,但是在放縱酗酒的情況下,嗓子直接被毀了——當然,就是嗓子沒被毀,李蘇對於男高音這份工作的興趣也著實一般般。
李蘇翻開報紙,準備找找看有沒有關於料理技能的職業招聘資訊——以前總聽說廚師是一份很能帶來成就感的職業,於是李蘇想試一試。
這一世,李蘇並不想成為金錢的囚徒,他只想憑藉lv3級別的料理技能驚豔眾人,等賺到了一筆不大不小的錢就辭職去旅遊;沒錢了就再去挑戰下一個自己感興趣的職業。
有金手指傍身,一切都顯得那麼有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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