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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他就是當時沒穿制服的勳爵家裡的花匠以及你在郵局裡看到的那個人。他的真實姓名是艾伯特&iddot;道森。他的妻子叫萊斯利,她就是這個稱自己是莉維亞&iddot;克萊斯比的女乘客。你說你沒認出她是阿曼達以前的女僕,但這只是你的一面之詞。你在稿子裡說對她似曾相識,為的就是使這個故事聽上去是真的。你說你只看到護照的封面‐‐沒看到裡面的名字和照片。這一點也令人懷疑。因為,另一個證人,萊斯利&iddot;道森,已經死了。&rdo;
&ldo;但是,我寫稿子的時候並不知道她會死啊!&rdo;妮娜的臉有些慘白,眼睛裡燃燒著怒火。
&ldo;如果你已經把她殺了,你當然會知道。&rdo;
&ldo;我怎麼可能在爭分奪秒打字的時候趁機殺掉她呢?您知道我是從十二點開始打字的‐‐託尼聽到了。從十二點鐘一直打到六點鐘,我才完成了八十一頁的稿子。我最快的速度是每小時打十三頁零三分之一頁。六點鐘以後就沒有打字的聲音了。船上的每個人都可以為我作證。&rdo;
&ldo;你在下午三點到八點零五分之間打了七十六頁零三分之一頁的信給我,&rdo;伍利茲回答說,&ldo;也就是說你在五小時零五分之內完成了七十六頁多一點的稿子。你在信的第一頁上寫明瞭你開始寫信的時間、日期,在最後一頁上寫了完成信的時間。舍伍德一直在你的辦公室外守著,計算著你在樓裡待的時間。所以,你一小時最快能打十五頁。十二點開始打字你在五點半就已經完成了八十一頁。從你開始打字到萊斯利的屍體被找到期間,有四十分鐘是空出來的,你完全可以利用這四十分鐘把萊斯利殺掉。&rdo;
&ldo;我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把自己牽連進去呢?&rdo;妮娜強壓著怒火問道,&ldo;萊斯利&iddot;道森是死於毒蛇咬傷的。那可能是意外或謀殺,但絕不是自殺。我為什麼要編造一個故事,提到那個簽著她名字的遺言呢?&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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