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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謹行斷得乾淨利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處處都撇不清楚。
周謹行淡道:“玲玲不願意回家,她跟我在一起比較開心。星期一我會送她去幼兒園的,你們如果照顧不好她,我幫你照顧吧,正好你可以忙你自己的事去了。”
丁小偉被堵得啞口無言,再說人在周謹行哪兒,他不肯送回來,自己總不能跑去搶人吧。
無奈之下,他只好默許了。
從那之後隔三差五地周謹行就在丁小偉之前把玲玲給接走了,丁小偉一肚子怨氣,但看到小姑娘麼次回到家都高高興興地樣子,他的火又發不出來。
被容嘉推下樓的孩子,手術還算成功,但情況並不樂觀。雖然不至於癱瘓,但是現在已經下不了床了,據醫生說要做好幾年的復建,才有機會重新用自己的腿走路。
這結果雖然不如想象中差,但對牽扯進去的兩家人來說,同樣是沉重地打擊。
對方家長一開始義憤填膺,一定要起訴,連律師都請好了。
丁小偉和容華就透過校領導,幾次登門求情。
這事情折騰了一個來月,對方同意不起訴了,但要求一次性賠償四十萬,並且孩子以後的醫藥費也要定期支付。
這個要求讓丁小偉和容華都傻了眼。
他找律師打聽的時候,律師都說估計要賠個十幾二十萬的,丁小偉也已經做好了這個心理準備。容華工作這麼多年,有個十二三萬的積蓄,自己再給出個幾萬,這事也許就能解決了。
沒想到對方一下子要這麼多,而且孩子以後的醫藥費,就像個無底洞一樣,他們後半輩子難道都得做牛做馬地往裡填錢嗎?
容華整個人如同被抽乾了魂兒似的,丁小偉的狀態也好不到哪兒去。
他能理解對方家長的心情,其實他們沒要多,把人家個孩子的後半輩子都給毀了,四十萬算得了什麼。可是這筆錢對他們來說,實在是天大的數目,他出不了。
直到這真金白銀地負擔沉重地壓下來,丁小偉才發覺自己想退卻了。
要求他一下子拿出個二三十萬來,他不是拿不出來,可是那就等於把他掏空了。
他家有老人有孩子,他爸媽六十多了,玲玲才五歲,以後用錢地地方不知道有多少,他怎麼可能為了別人的孩子散盡家財。
是的,容嘉畢竟是別人的孩子。
即使他和容華已經結婚了,即使說得再好聽,有幾個人能把繼子真的視如己出?
畢竟是半路夫妻,搭夥過日子,誰都不可能不給自己留餘地。
他這麼多年省吃儉用,連件兒新衣服都捨不得買,為的是什麼?為的是給他的閨女存著教育費,嫁妝本兒,他怎麼可能把這錢用在別人身上。這錢要是給出去了,就等於他這麼多年,白給人做牛做馬了,他還能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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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官司沒得打,準得輸,於其官司打輸了賠錢賠人,聰明的都會選擇現在賠錢了事。
可是即使這筆錢能湊出來,以後的醫藥費呢?對方的孩子才十來歲,以後還得在他身上花多少錢?
丁小偉一想到這重重困境,一想到這本來不該是他的事情,真的退卻了。他產生了一種想逃的衝動,可是良心和責任讓他無法放下容華母子不管。
丁小偉被那種悲哀地焦躁感弄得嘴上長了一圈兒水泡,連覺都開始睡不安穩。眼看著容華一天比一天瘦,他比江露跟有錢人跑了那會兒還要痛恨自己沒錢沒勢。
第四十章
丁小偉聽著容華躲在臥室裡打了一天的電話,跟老家的親戚借錢。
玲玲又被周謹行接走了。
其實私心裡他挺希望玲玲現在不要在家的。這個家現在烏煙瘴氣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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