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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了半天,他開車走了。駱千帆想起李蕊的筆記本,咬咬牙狠狠心,不管怎樣,也要把筆記本取回來,不能落入“高利張”他們的手裡。
駱千帆給樂天和樊星打電話,詳情都說了,倆人都很害怕:“天哪,天哪,這可怎麼辦?這可怎麼辦?”
“你們別害怕,“駱千帆告訴他們,“也別回家住,先住在樂天培訓中心,或者用員工的身份證找家賓館開間房。這幾天如果我手機關機,就發郵件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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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千帆決定回家一趟。在路邊攔了計程車,車開了約10分鐘,女司機問他:“咋回事,後邊那輛奧迪一直跟著我們。”
“有嗎?”
扭頭一看,果然見一輛黑色的奧迪跟著他們。
計程車快,奧迪就快,計程車慢,奧迪就慢,計程車拐彎,奧迪也拐彎。駱千帆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難道“高利張”的人這麼快就要對我下手?
駱千帆示意駕駛員,把車開到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方。(本週發文時間:上午10:00,下午3點。)
(本書將於10月31日完本,今天起,也將進入全書的最**。小作者最後一次求賞,感謝你們的陪伴!)(未完待續。)
第291章 最危險的時候
司機也緊張起來,一調頭迅速開往市中心。跟著他們的奧迪也跟著掉頭,而且越追越近。女司機越發緊張,不斷問著:“咋辦呀,咋辦呀?你得罪誰了?”
嘴上說著,腳下猛踩油門,計程車很快來到市中心。
下車以後,駱千帆立馬進入最繁華的虹福廣場,躲到了二樓,隔著欄杆隱蔽了身子,觀察著大門口的動靜。不大一會兒,兩個穿黑色t恤的男子跟了進來,在一樓中心廣場來回搜尋。
他們搜了半天,沒發現駱千帆,其中一個打了個電話,兩人隨後跑了出去。
駱千帆長出一口氣,從後門出商場,打車回家。不敢在家多待,慌忙將李蕊的三本筆記本用包裝了,又收拾了常用的東西帶上,急匆匆離開家。
剛出樓道,就見小區門口兩輛車很囂張地駛入小區,裹挾著殺氣直奔駱千帆家所在樓棟。
一種不祥的預感壓迫而來:一定又是“高利張”的人。他們怎麼找到家裡來的?
翻過頭來想一想,“高利張”要跟郭雲帆狼狽為奸,就是找一個老鼠洞也找得到。
駱千帆只好悄悄避開兩輛車,斜刺裡穿過小區中心公園直奔小區側門。回頭望,家裡的燈已經亮了,媽的,那些人一定正在翻箱倒櫃搜尋“高利張”的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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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宋小鬍子家,往他家沙發上一倒,回想今天晚上發生的事越想越後怕。
是真的害怕,他還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麼害怕過,更後悔: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記者,卻得罪了黑白兩道兩個最炙手可熱的人物。若再追究李蕊的死因、替她出頭,就是與他們為敵,他們哪一個都能輕輕鬆鬆捻死我。最要命的是,得罪了他們我無處遁逃,就算我能逃得掉,我的家人也逃不掉。
怎麼辦?怎麼辦?向紀委舉報郭雲帆?網上發帖子揭發郭雲帆?還是認錯、放棄,夾著尾巴做人?就算認錯,郭雲帆和高利張會饒了我嗎?
駱千帆後悔,悔不該說手裡有“高利張”的犯罪證據,何況,準確地說,這根本算不上證據,這只是一個淪落風塵的可憐小姐的一面之詞,採信度極低,發到網上說不定會被說成是獵奇的網路小說。
尚雲峰曾說,輿論監督就像一條狗,咬人的狗不露齒,我為何如此莽撞?
找來李蕊的日記本,李蕊專門寫給駱千帆的一段話讓他難以釋懷:
“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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