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華·下】(第2/5 頁)
他的屋子如此逼仄,連那隻蠟燭,都是最細最弱的。
春華轉身去找門外的小吏要蠟燭,小吏還在嘲笑他,說反正多亮堂的屋子他都看不清,何必浪費。
春華動用了“護法之技”:“他是你們瓷器局的主簿,你們如此以下欺上,放到吏部、繡使或是銀臺司,都夠你們吃上一壺的。”
小吏們沒想到一個小婢女還能將這利害關係說得頭頭是道,可仍舊不肯認錯:
“少拿什麼繡使吏部嚇唬我們,我們都不是嚇大的。”
“就是,銀臺司更是隔著十萬八千里的。管得著我們嗎?”
春華氣沉丹田認真說著:“今日我只看見了蠟燭,想來還有筆墨紙硯、燈芯燈油、冬碳夏冰各項消耗,這些本來就是公中的財物,誰領多少用多少也是有賬可循的。
分分毫毫地看起來雖不多,可經年累月地加起來也算是一筆。到時這些東西對不上賬,吏部監察會不會過問呢?吏部查不清楚,繡使會不會查?“
幾個小吏皺起眉,揹著手圍著春華轉了一圈,鼠目一挑:“哪裡來的野丫頭,在官衙裡大放厥詞。”
春華分毫不怵,想起林媽媽教過:“對方若是質問你,切莫著了對方的道,你只想著要辦事,先把利害說透了,再將態度放軟。”
她語氣放緩了些:“你們何必因幾支蠟燭,徒惹這一身官司?再說了,你們每月的銀錢不都是戶部支的嗎?”
頓了頓,又低聲添一句:“戶部查賬的高主事可是賴主簿的親姐夫。”
這事他們毫不知情,賴主簿從未說過!幾個小吏相視無語。
見她說得言之鑿鑿,幾人不敢輕視。卻又不能變臉一般地承認錯誤,小吏便道:“姑娘有所不知,這蠟燭原是夠數的,只是新領的還未送來,故而湊合著用用。等收到了,我等便替賴主簿換上。”
見春華目光落在他們桌上的油燈上,便立刻將油燈塞進春華手中:“要不,有勞姑娘先將油燈帶給主簿用著吧。”
春華這才滿意地拿著油燈進了屋。
一推門,原以為賴勤還在埋頭苦寫,不想他卻睜著一雙茫茫然的眼睛盯著她,臉上的神情變幻莫測。
春華有些不自在,將油燈往桌上一放,再用蠟燭引著點燃那燈,小屋頓時亮了起來:“賴主簿,我是崔家姑娘的婢女春華,喏,給您添一盞油燈吧。”
她在外面替他說的那些話,賴勤都聽見了。
他喜歡瓷器,終日與瓷器為伍。他早已習慣這樣昏黃的燭火,也不太在意外面那些小吏的冷嘲熱諷。
只是聽見有人維護他這麼一個常年蜷在角落裡的人,那幾句話軟硬兼施,卻讓他覺得很窩心。
生平第一次,除了瓷器,他想要看清楚一個人的模樣。
他站起來,身子突然就向前探去。一張大臉,停在春華眼前一寸處,眨了眨。
春華立時屏住了呼吸,剎那之間,心也忘了跳動的規律。
後來每次見面,賴勤總是湊到春華面前,想要看清她的模樣,惹得春華的心撲通撲通地亂跳,不由地還期待著別的。
偏偏賴勤又是個呆傻的,從未想過湊近了還可幹些別的。只因看不見她的神情,甚至連手都不敢碰她。
日子一久,春華也弄不清楚他究竟對自己是何意。直至有一次她與拾葉出門辦事,偶遇賴勤。
賴勤聽見她身邊有年輕男子的聲音,終於忍不住,人生第二次想要看清一個人的長相。他三步並作兩步上前,還未靠近,咽喉處就被一個冰冷的鐵物件抵得死死的。
拾葉冷聲問道:“幹什麼?”
春華驚呼:“拾葉——他眼神不好,就是想要湊近些看清楚你的模樣。”
拾葉面無表情地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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