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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一切的原因,就是為了那百萬金幣的地契。
和這些人的確不能講道理,因為在他們的眼睛裡,利益比道理可愛的多。
當那個壯漢一拳頭揌在了年輕小偷的襠下時,他昏死過去。接著又被烙鐵燙醒,然後他做了一個很聰明的決定——編謊話。
智慧動物從根性上來講,都屬於利己動物,所做的一切決定和判斷,都是為了自身利益。這些決定、選擇、需求在智商的加成和加工下,會變成有選擇的決定,不那麼容易被人發現本質,除非是被逼到了絕境。
口供很快就火熱出爐了,從來沒有保密意識的幫派也不可能突然間就覺醒了某種政治思想,篩子一樣的組織很快就讓這些訊息透過有技術的女人,或是在酒桌上成為了別人的秘密,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傳遍全城。
另外幾個參與到這件事情裡面的小偷頓時嚇的躲藏了起來,作為一個本地人,一個遭人嫉恨的小偷,他們肯定有所謂的「狡兔三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奧爾特倫堡並不是一個熱情洋溢的城市,這裡充滿了冷漠,但這幾天,整個城市的熱情都被調動了起來,幾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來的男爵雷恩的馬車被偷了,與馬車一同丟失的還有價值百萬金幣的地契。在胡特和一眾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尋找那幾個私藏了地契的同謀。
小麥是一種農作物,也是人們最常接觸到的食物原料,同時也是一個人的名字。
除了貴族之外,平民不允許擁有姓氏,姓氏是貴族階級專有的特權,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後都會隨便取一個名字,不要求好聽,只要求辨識度高。奧爾特倫堡中有兩個叫做小麥的人,一個已經六十多歲,沒幾天好活了。還有一個才十九歲,但他是一個小偷。
小麥躲藏在靠近城牆的一處荒廢民居的地窖裡,這裡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麥的秘密基地。兩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條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對面家中的地窖裡。以前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需要躲藏,小麥或是大麥這對相依為命的兄弟就會躲在這裡,由另外一個人負責送來吃喝等日用品。這次,小麥就躲在這裡。
「哥,你真的沒拿那些東西嗎?」大麥為小麥的杯子中倒滿了二十個銅幣一杯的玉米朗姆酒,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餾後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價的酒水,銷量非常高。
小麥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滿,仰頭舉杯,一飲而盡,接著重重的將木頭鏤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隨之長長嘆了一口氣。一股子帶著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氣從他嘴裡呵了出來,大麥倒是習以為常,他又滿上了一杯。
「別提了,我真的沒看見過什麼地契和存款證明,要是真有那東西我還會留在這裡?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塊烤肉,塞進嘴裡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這幾日的晦氣透過撕咬的方式發洩出來,他用油乎乎的手點了點桌子,發出梆梆的聲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萊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連阿爾瑪那個賤人都要抓我。現在奧爾特倫堡裡但凡有點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麼孽?」
大麥笑了笑,舉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飲盡,借酒消愁。
大麥問道若有所思地問道:「地契和存款不說了,那零錢是不是真的?」
小麥一愣,大腦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經開始變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機,一路油門踩到底,他僵硬的點點頭,「是,有一點金幣,但是不多,只有二十個不到。」
大麥眼中閃過一縷精芒,若有所指的追問道:「你們怎麼分的?他們不會佔了你的便宜吧?」
小麥一拍大腿,臉紅脖子粗,額頭上的青筋都起來了,「怎麼可能?我小麥是什麼人?他們敢!」說著嘚吧嘚吧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