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頁(第2/2 頁)
,要她往瓦伯頓的方向駛去。我們抵達那個小樹叢時,天色已經暗下來了,月光下一切都顯得模模糊糊的。蘿絲可依照我的指示停車,下車前我還親她一下,跟她說我們在旅館會合,然後輕輕拍一下雪佛蘭的車頂,示意她離開。她把車開迴路上,慢慢離開。
我沒有繞行車道,而是直接穿越樹叢,不想在車道上留下鞋印。那一大包手提袋實在很礙事,不斷卡在灌木叢中,穿出樹叢後我直接走到別克轎車旁。車子還在,四下一片寂靜,我用鑰匙開門後上車,發動後把車駛回車道上,後面的車底不斷碰撞地面──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後車廂裡面正裝著五百磅的「東西」。
經過一陣顛簸之後,我終於開上了那條往東回到馬格瑞夫鎮的路。但是我沒回鎮上,在郡道左轉往北走,經過那一段通往高速公路的十四英里路程,過了倉庫之後開上高速公路,前往亞特蘭大。我的車速不快不慢,不想引起旁人注意,這種純棕色的別克轎車很不顯眼,沒人會注意它,我就是希望維持這種狀態。
一小時後我跟著機場的標誌,找到了前往長期停車場的路,在自動柵欄前取了一張停車票卡後慢慢開進去。那停車場好大,正合我意。我找了一個接近中間位置的車位,離最近的圍欄有一百碼之遠,接著我把方向盤與排檔杆擦拭乾淨,拿著手提袋下車,鎖上車門後離開。
一分鐘後再回頭看,連我也認不出車子停在哪裡。什麼地方是藏車的最佳地點?當然是機場裡的長期停車場。這問題很像「什麼地方是掩藏砂礫的最佳地點?」當然是沙灘。那輛別克即使在那裡停上一個月,也沒有人會注意。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