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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駕不及,生生看著定親王被剜下一塊髕骨、昏了過去,莫不懼怕,只恨不得將那些個黑衣刺客挫骨揚灰,以報自己遭受牽連之罪。
吊頸白眼大蟲受了驚嚇,且無馴獸奴牽制,一時發了狂,猛地撲上前來,將兩個拼盡最後一口氣力的黑衣刺客撕扯咬碎成零散幾塊,不成人樣。周圍一眾護衛攔都攔不住,又不敢使大了勁兒傷著定親王的愛寵,只得任憑弔頸白眼大蟲獸性胡為,等又一位馴獸奴到來,方將吊頸白眼大蟲安撫住。
且說定親王受旨監國,可如今受了重傷、昏迷不醒不說,還被剜下了一塊髕骨、從此不良於行。留守京城的官員哪裡敢自作主張,遂八百里加急報信驪山湯泉宮,請永熹帝聖裁。
永熹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驪山湯泉宮中,帝得信,果真大怒,令璟郡王率先遣軍先行,攝監國大權,又令鑾駕回朝。
永熹帝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金鑾抵達京城。
定親王憋著滿腔怨氣,只想一口咬死璟郡王謀逆一事,以報斷腿之仇、失去爭奪儲君之位之恨。
只是定親王尚未來得及面見永熹帝,便教慶親王搶先一步,摘冠脫服親登金鑾殿鳴冤——狀告皇侄徐澤暉圈養猛虎、縱虎傷人、殘害宗室子弟,乃是不仁不義;強搶民男、圈養娼妓、行悖逆綱常之事,乃是無德無方;貪|淫|圖樂、監國無道、妄負皇恩民情,乃是不忠不孝;結黨營私、賣官鬻(yù)爵③、聚重甲私兵無數,乃是無法無度……共計一十七條大罪,樁樁件件,人證物證俱在。蓋因皇侄徐澤暉罔顧天意,行端有礙,天不忍睹,故降之以重罰,使其不良於行。然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恭請帝上聖裁,順應民心,早做決斷。
此言一出,滿朝譁然。
慶親王乃是永熹帝的異母弟弟,皇子們的王叔。
按理,慶親王無承襲皇位之權,當不會與一個最有可能成為儲君的天家長子作對,以免其心懷芥蒂、登基之後為新帝新朝造勢而拿自個兒開刀、殺雞儆猴。
慶親王可不是傻子,他自小極受先帝寵愛,其生母更是先帝時寵冠六宮的貴妃,身份素來貴重。這些年小錯不斷,在京城作威作福、蠻橫無理不說、杖打朝廷官員更不在少數,但大錯卻是沒有,只管在永熹帝的眼皮子底下裝傻充愣、竟幹些讓人哭笑不得的事——落下一身騷的同時,也是打消了身為皇帝的異母兄長對自己的疑心。
可這一回,慶親王卻是鐵了心要皇侄徐澤暉永不翻身、致其於死地。
不為其他,只道是永熹二十三年六月間,最得慶親王寵愛的庶出幼子赴東郊納涼避暑時,偶遇一頭吊頸白眼大蟲,馬驚跌下,腦瓜子上磕破了老大一道口子,教人送回來的時候已是出氣多進氣少,衰弱不振、奄奄一息,熬不過三五日,便就此一命嗚呼。
那頭吊頸白眼大蟲原並非野畜,正是定親王圈養在東郊圈地的愛寵。
慶親王惱恨皇侄徐澤暉殺子之仇,如今又見他登高跌重、大勢已去——畢竟,大昭王朝的儲君不良於行,豈不為天下之笑話?哪裡還會顧忌這個、顧忌那個,只管跪倒在永熹帝的龍椅前聲淚俱下、痛哭流涕,毫無往日一等親王爵之風。
永熹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一,中書省下發皇帝詔令:逆子澤輝無德,天不容恣,著褫奪封號,降為郡王,禁足府邸,削俸三年,無詔不得出入。
至此,郡王徐澤暉再無翻身之能。
作者有話要說: ①原秦昭媛。
②原為朝拜前的準備,摘自百度,略加更改。
③形容政治腐敗,統治階級靠出賣官職來搜刮財富。
☆、068 武氏傳孕
永熹二十五年三月,璟郡王治淮遼水患有功,晉封為一品親王,授一等親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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